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21 来源: 作者:

  (上接B13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兼顾了企业目前的成长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运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能更好地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对本事项的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0-019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已签署销售、采购、接受劳务等协议,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6,317.26万元(不含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883万元(不含税)。

  公司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林生、汪国清和曾道龙先生、关联监事冯汉华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致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2019年度公司因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向关联方江西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土地附着物补偿款计人民币72.47万元,因经营需要,向其采购双氧水计人民币0.84万元;公司与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超额度,系盐酸价格上涨所致。以上为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权限额度内进行的经营行为。

  2020年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公司将新增双氧水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且液氯产品的产量及价格亦持续上升,预计全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量将有所增长,交易总额不超过10,883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母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系母公司之控股股东。

  2、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2020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

  *1、公司董事刘林生、汪国清、曾道龙系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股东;

  *2、吴华系2014年受让原股东股份成为电化高科的股东。

  3、关联方介绍

  (1)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3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余选发;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电化公司大院内);

  主营业务:双氧水、过碳酸钠、氧化剂、鲜氧洗涤产品及化工产品进出口等。

  2019年度总资产13,479.56万元,净资产2,578.4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768.47万元,净利润1,704.13万元。

  (2)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84.7826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吴东华;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主营业务: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生产和销售、监控化学品生产、塑料制品及化工产品销售等。

  2019年度总资产8,572.67万元,净资产4,063.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973.44万元,净利润1,908.47万元。

  (3)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吴华;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北一道130号;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矿产品销售、橡胶制品、经济贸易咨询服务等。

  2019年度总资产14,600万元,净资产13,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000万元,净利润1,000万元。

  (4)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建明;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主营业务:聚乙烯醇、乳液、涂料、胶粉、白乳胶制造及销售等。

  2019年度总资产20,297.60万元,净资产-6,952.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764.29万元,净利润-208.57万元。

  (5)致远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冯汉华;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77号北科创业大厦;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2019年度总资产249.84万元,净资产135.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8.01万元,净利润-20.6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销售产品和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应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公司位于乐平工业园区内,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主要为乐平工业园区企业,公司向上述关联企业销售商品和采购货物的情况符合化学工业园区的特点。

  四、关联交易具体执行程序

  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具体决策程序,包括关联交易价格、计量、数量及金额的确定等。由内审部门按照审计委员会要求每月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发现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存在异常的,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以上关联方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着积极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的关联交易,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交易价格将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许可函及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0-020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事务所,聘期为一年,相关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滕忠诚、杨七虎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滕忠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

  杨七虎,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七虎,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 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大华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此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0-02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核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为了更加详实反映公司资产的情况,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清查,拟核销处置已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

  公司本次核销的固定资产共867项,账面原值为45,393,373.16元,已计提折旧33,377,839.71元,账面净值共计12,015,533.45元。核销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原有产品的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需淘汰部分性能、技术落后及已到使用年限的机器设备、车辆和建构筑物等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资产损失扣除处置收益后净损益为-10,339,150.25元,其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当期损益,共减少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339,150.25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核销的固定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核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客观性原则,真实反映了公

  司的资产状况。本次核销的固定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因此,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0-02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0-024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于2020年 4 月 21 日对外披露,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兹定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张海清先生、财务总监胡敦国先生、董事会秘书章慧琳女士、独立董事汪利民先生、保荐代表人王旭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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