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28 来源: 作者: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01 公司简称:永创智能

  债券代码:113559 债券简称:永创转债

  2020

  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罗邦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东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2.1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期末未到期,以及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194.8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

  (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66.6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签署电气元器件、塑料颗粒购买合同支付预付款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84.7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放2019年年终奖金、绩效工资所致;

  (5)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93.9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归还长期借款,以及部分转列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

  (6)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9.14%,主要系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疫情影响,公司自2020年2月17日复工后,才陆续恢复正常经营;

  (7)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0.17%,主要系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疫情影响,公司自2020年2月17日复工后,才陆续恢复正常经营;

  (8)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5.19%,主要系报告期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疫情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销售业务差旅费用下降;

  (9)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317,133,259.98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10)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197,843.26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对外捐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自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疫情(“新冠疫情”)从2020年1月爆发以来,本公司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病毒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司产品销售及现场安装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本公司及子公司已于2月17日起陆续复工后,积极应对其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的不利影响体影响金额,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冠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制定应对计划,以保证公司的平稳发展。

  (2)根据2020年4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公司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376,704股,其中首次授予6,701,500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3人;预留1,675,204股,预留激励对象将在激励计划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3.58元/股。该激励计划已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0年2月,子公司杭州永怡投资有限公司与许燕青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深圳市永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2,550,000.00元股权,作价2,550,000.00元转让给许燕青。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股权转让事项已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邦毅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13559 债券简称:永创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邦毅主持,参加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的第2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7

  债券代码:113559 债券简称:永创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建萍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13559 债券简称:永创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158.1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7号)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本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512,17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377,358.49元(不含税)以及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311,525.4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481,116.0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12月27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49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2项,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计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1,217.02万元,实际发行并募集资金51,21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用于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为35,855.5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15,361.50万元。支付发行有关的外部费用1,268.89万元后,本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14,092.61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实施募投项目,加快发展,公司已经使用自筹资金对“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进行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232号),截至2020年4月26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3158.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158.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到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232号)。

  (4)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58.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20年4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158.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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