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阴国际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缪文彬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孙玉麟先生、缪志强先生、独立董事樊高定先生、王如竹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马培林先生、秦承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王磊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鹏律师 朱嘉靖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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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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