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0-071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5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卜勇先生、独立董事黄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逐项审议通过。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60,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1,700.00万元,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1,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编制了《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写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0)00830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具体措施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有利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市场变化及监管部门审核意见等,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方案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2、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等具体事宜;

  3、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公司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等情形,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7、决定并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各项协议及文件;

  8、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所需的变更、备案及登记等事宜;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其他事宜。

  11、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述第3项、第8项、第9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0) 01244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56,452,525.4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156,452,525.43元,公司实收股本3,441,517,71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尚未完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15:00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6)。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决议。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0-072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5月8日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60,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1,700.00万元,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1,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客观详细地分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意公司编制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具体措施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有利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的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0) 01244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56,452,525.4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156,452,525.43元,公司实收股本3,441,517,71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尚未完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需要,同意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0-073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采取了相应措施。现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1,7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860,000,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增加。现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10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860,000,000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69,709,134.5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01,701,852.83元。假设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1)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2019年度数据持平;

  (2)2020年度公司实现盈亏平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为0;

  (3)2020年度公司扭亏为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2017年度数据持平。

  5、未考虑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影响;

  6、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等的影响。

  8、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1: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注2: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2020年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好转和盈利能力的恢复,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笔记本电脑金属精密结构件扩产及智能化改造、中大尺寸玻璃及复合材料显示盖板扩产、苏州胜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1,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均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拓展与提升,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业务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产结构,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通过多年在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显示盖板业务领域的深耕,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薪酬机制,培养了一批在生产、销售、管理、研发等方面具有突出能力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并拥有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团队,能够满足此次募集资金项目人才的需要。同时,公司还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并将采用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和业务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2、技术储备

  公司在笔记本电脑结构件行业深耕多年,已掌握包括精密模具设计、加工及高速精密金属加工技术、超高精度检测技术和高精度自动化生产工艺等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生产制造的核心技术,为本项目的有序稳定实施提供了充足的技术支持。

  显示盖板方面,公司已拥有较为深厚的技术工艺储备,掌握了玻璃盖板的成型(2D、3D)、丝印(2D玻璃、3D玻璃、复合板)、贴合技术(2D、3D)、表面处理技术(AG、AF、AR)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公司拥有成熟工艺制作流程,产品良品率在行业保持较高水平,降低了生产成本。以上这些技术积累为本项目的开展提供了技术保障,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力度,加快新产品开发进度。

  3、市场储备

  经过在笔记本电脑结构件行业的多年经营,公司已与国内外知名笔记本电脑品牌建立了良好且持久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凭借可靠的模具研发实力、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体系,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2017一2020年期间公司多次获得“优秀供应商认证”、“最佳合作伙伴”等奖项。公司与国内外多家知名的笔记本电脑品牌商形成了多年紧密合作关系,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的产品提供了坚实的市场保障。

  车载电子方面,经过多年不断地探索和拓展,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良好的管理,优良的服务与品质,与行业客户保持着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和坚实的互信基础。目前公司主要终端客户包括保时捷、Tesla、福特、奔驰、大众、斯巴鲁、现代、长安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商。随着公司专业技术人才及经营管理团队的不断成熟和稳定,品质、良率、交期、客服等方面也获得了客户肯定和认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五、公司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使用;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提高竞争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重视股东利益,采取积极回报股东等措施,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专户存储、三方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将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

  (二)顺应行业政策变动趋势,提高市场占有率

  为应对行业政策导向变动带来的影响,提升公司未来收益,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公司紧跟行业政策导向,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品牌效应。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

  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三)加强内部控制,提高日常经营效率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此外,公司将加强日常运营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运营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完善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计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上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特此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0-078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控股股东高玉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高玉根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5月7日期间,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5,591,800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3%,具体情况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玉根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0-074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就落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做出承诺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拟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0-075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

  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0) 01244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56,452,525.4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156,452,525.43元,公司实收股本3,441,517,71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受融资环境偏紧、行业竞争激烈和资金流动性压力的综合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同时由于计提减值的影响,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较大,主要如下:

  1、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受到全球经济下行的压力、市场疲软以及竞争加剧的影响,客户订单量下降,盈利能力受到较大影响,出现商誉减值迹象,因此计提商誉减值约12亿元;

  2、因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结合盖板玻璃未来市场情况、产投效益和自身资金状况,自2019年起,陆续关停2D/2.5D盖板玻璃业务和3D盖板玻璃相关生产线,因此玻璃盖板业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约9亿元;

  3、公司2019年计提坏账损失约2亿元;

  4、公司2019年加大对销售及研发费用的投入,较去年分别增加1亿元和1.2亿元。

  三、应对措施

  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以及新冠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公司通过2019年的努力调整,已逐步回归核心主业精密制造业务,重新调整了智能制造业务的发展布局,拟通过以下措施争取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价值:

  1、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纾困支持下,公司将进一步减轻资产负担,加速回笼资金,以最大化降低公司借贷成本,恢复良好的资金流动性;

  2、回归精密制造核心主业,与战略客户共同发展,持续优化工艺流程和产品结构,提高制造工厂的智能化率,进一步提高市占率,保持规模优势、高技术壁垒和核心竞争力;

  3、调整智能制造的业务发展布局,在服务好消费电子行业龙头客户的同时,重点关注OLED和半导体等利润和市场成长空间大的细分领域,保持智能制造业务的稳步发展和领先布局优势;

  4、坚定一站式、一体化贴近客户的服务模式,发挥生产工厂、研发中心和海外营运中心的国际布局,发挥多年积累的优势,坚持重视研发和创新,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5、加强公司治理、完善管理流程,尤其是集团对各子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化管控,加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防范重大风险,提高综合管理实力。

  特此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0-076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金旺路6号1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数量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用途

  2.0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下转B83版)

本版导读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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