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期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0-05-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及补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策投资”)、实际控制人傅梅城先生和副总裁傅斌星女士计划自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15个交易日内不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40,453,896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满,上述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5,760,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

  2、上述股东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不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大策投资、傅梅城先生和傅斌星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合法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74,692,912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4.25%(若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变)。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傅梅城先生、大策投资、傅斌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期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前期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期满,并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股份减持计划期限期满及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及补充公告。大策投资、傅梅城先生和傅斌星女士计划自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15个交易日内不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40,453,896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8%。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10日、2020年3月13日对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作了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满。上述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5,760,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

  1、股份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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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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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每年年初,公司高管锁定股数按照董监高人员持有股份总数的75%重新核定。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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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进一步降低债务杠杆,控制财务风险。

  2、股份来源:大策投资和傅梅城先生的股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份;傅斌星女士的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增持。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大策投资、傅梅城先生和傅斌星女士合计减持不超过74,692,912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4.25%(若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变)。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不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合法的方式。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情况确定。

  (三)股份变动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傅梅城先生首发前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该承诺严格履行中。

  大策投资首发前承诺已履行完毕,目前不存在正在履行的股份变动相关承诺。

  傅斌星女士为公司副总裁,根据相关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傅梅城先生、大策投资和傅斌星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傅梅城先生、大策投资和傅斌星女士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傅梅城先生、大策投资和傅斌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期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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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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