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进展公告

2020-05-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及前期进展情况

  2020年1月17日,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北京房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北京市宣武区槐柏树街11号楼2-201室、2-202室两套房产,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1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挂牌转让公司资产的公告》。

  公司首次挂牌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以不低于1170万元(2-201室)和1172.4011万元(2-202室)的价格继续挂牌转让上述房产,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3月10日刊登于上述媒体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上述底价继续挂牌转让上述房产,截止挂牌期满,2-201室产生两个意向受让方,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为金旭,交易价格为1170万元;挂牌期间2-202室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为汪圣淇,交易价格为1172.4011万元。经磋商,日前公司与上述受让方分别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方金旭,中国国籍,住址为北京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受让方汪圣淇,中国国籍,住址为北京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2-201室房产

  公司与受让方金旭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房产转让价人民币1170万元,受让方按照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首期价款为936万元,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剩余价款234万元由乙方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二)2-202室房产

  公司与受让方汪圣淇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房产转让价人民币1172.4011万元,受让方按照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首期价款为996.54万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175.8611万元在首付款支付之日起1个月内将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产权交易相关规则及流程与交易对方办理上述资产转让的相关后续手续,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交易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本版导读

2020-05-0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