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登记日: 2020年5月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544.42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中国核建”)已于2020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0年3月27日
2、授予数量: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2544.42万股。
3、授予人数:本次激励对象共计387人,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专业技术人员。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38元。
5、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依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解锁/回购之日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 年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解锁期
限售期满后的3年为解锁期,激励对象可以在不低于3年的解锁期内匀速解锁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锁条件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回购,且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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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禁售期
激励对象因解锁而持有的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禁售规定。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中国核建每批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业绩达到以下条件,对应批次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如期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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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公司披露数据;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一1
对标公司选取A股上市的建筑业中经营规模与业绩可比的企业,共21家。以下为对标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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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2)公司未发生如下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年度考核参考中国核建内部相关考核制度及本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定。
(4)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际解锁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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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最后一批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锁定至任职(或任期)期满后,根据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是否可自由处置。
在解锁期内,公司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收益占本期权益授予时本人薪酬总水平的比重进行监控。如相关监管机构对股权激励实际收益的规定有所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也将根据该等调整后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实际收益的限制或调整等方面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或补充。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授予日后,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37.61万股,故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向387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2544.42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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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0年4月2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026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4月16日止,公司实际收到387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人民币111,445,596.00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25,444,200.00元,86,001,396.00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5月7日办理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2544.42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625,011,228股增加至2,650,455,428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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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资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考虑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