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0-05-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7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书(定制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购买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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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含本次)余额为1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购买的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华夏银行在本产品到期时只保证存款本金,不保证存款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5)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前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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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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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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