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职工监事的公告

2020-05-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王绛华女士、耿晋萍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绛华女士、耿晋萍女士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王绛华女士、耿晋萍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绛华女士、耿晋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绛华女士、耿晋萍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绛华女士、耿晋萍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王绛华女士、耿晋萍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王绛华女士、耿晋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接到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会通知,根据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二十二届三次职代会于2020年5月6日召开代表团长会议,经过认真协商讨论,一致选举邓开俊、边俊奇两名同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直接进入公司监事会,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8日

  附件

  邓开俊先生,汉族,出生于1980年,山西忻州人。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

  邓开俊先生于2004年参加工作。2014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研室、企管处经营管理科科长;2016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研室副主任、企管处副处长;2018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研室副主任、企管处副处长兼董监办主任;自2020年1月起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研室主任、企管处处长兼董监办主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

  邓开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邓开俊先生担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研室主任、企管处处长兼董监办主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邓开俊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边俊奇先生,汉族,出生于1970年,山西忻州人。专科学历,采煤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边俊奇先生于1991年参加工作。2014年1月至2014年7月任本公司镇城底矿副矿长,镇城底矿矿长助理;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人小组管理局局长;2017年8月至2020年1月任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党委委员、矿长;自2020年1月起任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

  边俊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边俊奇先生担任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边俊奇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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