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暨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四条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修订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同时,聘任林晋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涌生先生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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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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