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0年5月6日提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0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15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执行市场利率,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来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本版导读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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