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补充公告

2020-05-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0年5月9日,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因该公告“(三)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部分内容披露不完整,现对相关内容补充完善如下:

  8、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2021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净利润增长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要解除限售,公司各年度业绩需满足以下指标: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系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计划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实施。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程序和解限售比例全部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本版导读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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