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0-05-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仲裁事项概述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涉及仲裁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36、2020-37)。

  二、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2020年5月5日,公司收到KARFILED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凯富公司”、“申请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公司的两份《仲裁通知》,申请人对本公司与其就埃塞OMO2和OMO3糖厂项目签署的两份代理协议分别提起仲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如下:

  1、埃塞OMO2糖厂项目代理协议:请求公司支付11,113,151.38美元及其他与之相关的仲裁请求。

  2、埃塞OMO3糖厂项目代理协议:请求公司支付11,113,151.38美元及其他与之相关的仲裁请求。

  2020年5月6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受理本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仲裁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仲裁事项尚处于启动初期,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尚未组成仲裁庭,后续进展还有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影响将视仲裁庭组成、审理情况,以及仲裁庭作出的最终仲裁裁决和裁决可执行性、执行情况而定。

  本公司将全力以赴处理和应对本仲裁事项,并有信心、有能力对申请人的仲裁申请进行抗辩,同时本公司保留一切对申请人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权利。

  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本仲裁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本版导读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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