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2020-05-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14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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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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