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5-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13531 债券简称:百姓转债

  转股代码:191531 转股简称:百姓转股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百姓转债”赎回的第三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0年5月20日

  ● 赎回价格:100.058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 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5月21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即2020年5月21日),“百姓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百姓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4月23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百姓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0.09元/股)的130%,根据《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百姓转债”的赎回条款。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百姓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百姓转债”全部赎回。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百姓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4月23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百姓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0.09元/股)的130%,已满足“百姓转债”的赎回条件。

  2、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0年5月2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百姓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058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0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28日)票面利率为0.40%;

  计息天数:2020年3月29日至2020年5月20日共53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40%×53/365=0.058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58=100.058元/张。

  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对于其它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4、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百姓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百姓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5月21日)起所有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百姓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在前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5、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5月21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百姓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6、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0年5月20日前(含当日),“百姓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60.09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5月21日)起,“百姓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31-84035189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13531 债券简称:百姓转债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老百姓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1,235,578股,限售流通股17,945,266股,共持有公司99,180,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医药集团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733,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实施。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本次减持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老百姓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即医药集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老百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老百姓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老百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但是,在老百姓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本公司依法将持有的老百姓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除外。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老百姓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老百姓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如果老百姓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老百姓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老百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老百姓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的老百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所持的老百姓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锁定期满两年后拟减持老百姓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老百姓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办理。

  2、自老百姓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即谢子龙、陈秀兰)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老百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老百姓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老百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老百姓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老百姓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转让直接或间接的老百姓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转让老百姓股份所得的收益归老百姓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老百姓,则老百姓有权冻结本人持有或控制的老百姓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或控制的企业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老百姓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医药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本版导读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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