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5-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设备供货及施工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发包人)

  合同金额:88,195.07万元(最终合同金额可能因海缆实际订货长度或规格与合同目前约定不一致、国家税费政策的调整等因素而发生变化)

  ● 合同生效条件: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乙方提交履约保函。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后至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助于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工作的推进,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

  2020年5月15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项目公司”、“发包人”)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人”)签订了《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场工程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其附件设备供货及施工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2019年11月14日,该议案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项目的具体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资本金金额、办理项目公司增资、资本金拨付、融资、招标、工程建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签署合同事项是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工作的具体推进,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场工程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其附件设备供货及施工。

  本次签署的合同标的为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场的建设环节之一。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的基本情况、履行的审议程序等信息,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苏省如东县河口镇中天村

  法定代表人:薛济萍

  注册资本:306,607.2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电线、电缆、导线、铝包钢绞线、双绞合金属材料网面、合成材料网面、金属编织网、铁路用贯通地线、舰船电缆、舰船光缆、水密电缆、消、测磁电缆、不锈钢管、金具、绝缘子、避雷器、有源器件、无源器件及其他光电子器件、高低压成套开关电器设备、变压器、天线、通信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光纤复合相线、光纤复合绝缘电缆、陆用光电缆、海底光电缆、海洋管道、射频电缆、漏泄电缆、铁路信号缆、高温同轴缆、高温线缆、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背板、光伏接线盒、连接器、支架、充电设备用连接装置、储能系统、混合动力及电动汽车电池系统、锂电池、钠硫电池、钒电池、交流不间断电源、一体化电源、应急电源、充放电设备、逆变设备、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设备、电缆附件、风机发电设备及相关材料和附件、塑料制品、高纯石英玻璃、高纯纳米颗粒、水下基础信息网络设备、海底观测接驳设备、海工装备、海缆接头盒及附件、环境监测设备、水利水务设备、水密连接器及组件、舰载连接器及组件及其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设计、安装、技术服务;铜合金、铝合金、镁合金铸造、板、管、型材加工技术的开发;泡沫铝及其合金材料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设计、安装、技术服务;光缆、电线、电缆监测管理系统、输电线路监测管理系统、变电站监控系统、温度测量设备、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技术服务;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电源、微电网的设计、运行维护的管理服务;送变电工程设计;电力通信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输变电、配电、通信、光伏发电、分布式电源、海洋观测及环境监测工程总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通信及网络信息产品的开发;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承包与企业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并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薛济萍

  2、合同对方业务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光通信、电力传输、海洋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019,390.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24,572.86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3,877,100.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931.39万元。

  3、合同对方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重大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88,195.07万元(最终合同金额可能因海缆实际订货长度或规格与合同目前约定不一致、国家税费政策的调整等因素而发生变化)。

  2、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各款项支付模式/进度:

  (1)设备、附件采购费的支付,付款比例为:10%预付款,20%投料款,30%到货款,20%交接试验验收款,10%竣工验收款,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20kV海缆及附件、海缆监测系统2年)。

  (2)敷设施工工程费(含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支付,付款比例为:10%预付款,月度进度款(预付款不扣回,但累计支付款项不超过已完成工程总量的75%),22%竣工验收款,3%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

  3、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备、附件采购、敷设施工、调试直至竣工投产完成本工程及在合同保修期(即质保期)内负责修复所有故障和缺陷。

  4、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含设备、附件采购供货、施工的价款和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其他款项)。

  5、合同范围:2回220kV总长141.4 km(一回长度约70.7km)3×500mm2海底光电复合缆及相关附件(含J型管中心夹具、弯曲限制器、各型海缆终端接头、锚固等);220kV海缆在线综合监测系统等设备材料采购、制造、出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验收;海缆(双回,总长141.4km)、陆缆(双回,单芯总长48km)敷设施工、海缆保护、接地施工、光缆熔接、安装调试及试验、锚固与封堵施工、余缆存储,同时还需提供工厂监造配合;负责全部相关施工手续的办理,路径的现场复测、放样与优化、清障工作,与主管部门、相关利益者(养殖户、渔民等)之间的协调等其他相关服务及指导等;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6、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合同对设备交货进度、工程工期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7、违约责任:合同对违约责任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包括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工期延误等各种承包人违约的情形,付款延误等各种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各种情形下违约的处理方式等。

  8、合同生效要满足以下二个条件: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乙方提交履约保函。

  9、争议解决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向合同签订地南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10、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江苏如东,2020年5月15日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若该合同顺利履行,有助于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次签署合同事项是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工作的具体推进,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总投资金额较大,其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投入的资本金及项目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在相关筹资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已经对合同的价款、生效条件、双方权利义务、工程质量要求、竣工结算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双方均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不能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0-02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

  ●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jsnezqb@163.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郭磊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军先生,财务管理部主任张颖女士,证券事务代表仲亚琼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0 年5 月21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jsnezqb@163.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25-84736307

  邮箱:jsnezqb@163.com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本版导读

202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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