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5-2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0-040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情况,此次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授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申请授信,有助于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2020-042)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八家控股子公司(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及《公司关于开展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的公告》(2020-043)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向岱山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提供担保,能够及时掌握德荣化工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并且德荣化工的另一股东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由其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申请4,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为2,25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2020-044)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申请银团授信是为了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本次申请230,000万元的银团授信。

  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为顺德农商行的现任非执行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黄冠雄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关联董事黄冠雄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及《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045)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正〈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修正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正〈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正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正〈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正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正〈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正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正〈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正后的《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正〈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正后的《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正〈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正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正〈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正后的《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正公司其他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正。上述制度的修正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生效。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6月4日(星期四)下午15 :00在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建丰路7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

  《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46)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一、结合实际需要,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

  ■

  二、《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变。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0-04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为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审议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八控股子公司(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涌金司库业务以及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分销通业务;期限为一年,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及《公司关于开展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的公告》(2020-043)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及《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045)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正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0-042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获得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授信具体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可循环使用;

  2、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可循环使用;

  3、拟申请授信条件为:信用方式;

  4、实际授信的额度与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

  5、 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所有协议及文件;

  6、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均无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情况,此次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授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申请授信,有助于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0-043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八家控股子公司(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涌金司库业务以及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分销通业务;期限为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无须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开展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八家控股子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涌金司库业务,期限为一年。鉴于上述业务即将到期,经公司和浙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终止上述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涌金司库业务的协议。同时,公司拟与浙商银行新开展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涌金司库业务以及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分销通业务。

  (1)涌金司库业务

  涌金司库业务:指协议银行依托易企银平台、集团资产池及相关产品与服务,向企业提供的集账户管理、支付结算、资金融通、金融资产管理、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征信管理、供应链金融等于一体的金融、科技综合解决方案。该业务协议主要包括易企银平台合作协议、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公司八家控股子公司(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新开展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涌金司库业务。

  (2)分销通业务

  分销通:指协议银行通过为核心企业下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线上融资,帮助核心企业扩大销售,进而为核心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结算、资金管理等一揽子在线供应链综合金融服务。该业务协议主要包括分销通业务合作协议、应收款链平台业务合作协议。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公司八家控股子公司(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新开展总额不超过1,000万的分销通业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涌金司库业务及分销通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业务期限

  本次开展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的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公司八家控股子公司(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和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涌金司库业务,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分销通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浙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涌金司库业务及分销通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涌金司库项业务,其中涉及到的票据池业务中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公司开展分销通业务,需要对落地业务承担兜底责任担保,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浙商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涌金司库业务和分销通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涌金司库业务和分销通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涌金司库业务和分销通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与本次业务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公司八家控股子公司(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可以使用的涌金司库项下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分销通业务项下具体额度等;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涌金司库业务和分销通业务。公司财务结算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涌金司库业务和分销通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涌金司库业务和分销通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涌金司库业务和分销通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涌金司库业务和分销通业务的担保方式及担保人

  1、涌金司库业务: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八家控股子公司(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涌金司库业务提供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上述八家控股子公司分别向浙商银行出具同意提供资产质押担保的有决策权机构决议。公司及上述八家控股子公司在本次涌金司库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

  2、分销通业务:

  在开展分销通业务中,公司对参与分销通业务的八家控股子公司进行保证担保,实行总额度控制。

  (一)担保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

  (1)在涌金司库业务中,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八家控股子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涌金司库业务范畴之内,总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万;

  (2)在分销通业务中,公司为参与分销通业务的八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

  (二)上述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上述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

  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参与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的上述公司及八家控股子公司当中除了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为80.86%,超过70%;其余公司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

  (2)上述公司2020年1-3月财务数据

  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参与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的上述公司及八家控股子公司在2020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

  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3,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5,25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68.35万元, 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八家控股子公司(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对关于公司开展涌金司库及开展分销通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公司八家控股子公司(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涌金司库及分销通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上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前述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涌金司库业务,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分销通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及分销通业务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八控股子公司(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涌金司库业务以及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分销通业务;期限为一年,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八、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0-044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获得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具体情况

  公司以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为平台投资建设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德荣化工拟向浙江岱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山农商行”)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岱山农商行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

  2、拟申请授信条件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德荣化工本次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为2,250万元,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并且德荣化工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3、实际授信额度、期限、利率、担保条件、借款事项和用途等相关事项,以德荣化工根据实际需要和岱山农商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4、授权德荣化工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所有协议及文件;

  5、公司与浙江岱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本次向岱山农商行申请的4,5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按照公司对德荣化工的出资比例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2,250万元。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对象: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17年09月04日

  4、法定代表人:罗伟

  5、注册资本:102,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28KU615X

  7、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20号舟基大厦1115室

  8、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生产、销售、储运;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化工辅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备件的销售、租赁业务;技术及信息的开发、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德荣化工股权结构情况

  ■

  10、德荣化工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1、德荣化工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重大争议、诉讼、法院查封/保全及第三方主张权利等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及罚息等

  2、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的期限: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4、担保的金额:2,250万元

  5、其它重要条款:德荣化工的另一股东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化”)由其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为德荣化工本次申请4,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为2,250万元。具体内容以德荣化工实际与岱山农商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向岱山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提供担保,能够及时掌握德荣化工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并且德荣化工的另一股东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由其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申请4,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为2,25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GUO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对本次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向岱山农商行申请授信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提供总额为2,250万元的担保事项有利于帮助控股子公司解决资金需求问题,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正常持续经营,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向岱山农商行申请4,500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其提供总额为2,250万元的担保的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5,25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5,25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68.35万元, 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0-04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的关联

  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的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黄冠雄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以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为平台投资建设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德荣化工拟申请总额为23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团授信。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黄冠雄先生需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拟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以及关联方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农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23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团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德荣化工拟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以及关联方银行顺德农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3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团授信;其中关联方银行顺德农商行拟以银团参与方的方式为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若顺德农商行最终未参与本次银团授信,则公司将就相关额度向参与本次银团授信的其他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增加相应额度的授信。

  2、本次拟申请的银团授信的具体参与方式、实际授信金额、授信方式、期限均以德荣化工最终与银团签订的协议为准;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或者其指定的授权人办理与本次银团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德荣化工与本次银团的各参与方就本次银团授信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谈判,确定实际授信额度、方式、期限等,并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有关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协议及文件。

  4、本次拟参与银团的金融机构除顺德农商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均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无关联关系;顺德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方。

  5、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银团授信协议签署的进展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农商行前身为顺德农村信用合作社,于1952年在广东顺德成立,并于2009年12月23日成功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目前顺德农商行的总股本为5,082,004,207股。法定代表人姚真勇,第一大股东为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顺德农商行总股本的7.41%。

  顺德农商行主要经营业务: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授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贷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顺德农商行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为顺德农商行的现任非执行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顺德农商行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目前,公司持有顺德农商行股份总额为5,082.3949万股,持股比例为顺德农商行总股本的1%。

  (三)履约能力分析

  顺德农商行是顺德最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为公司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及网络。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德荣化工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以及关联方银行顺德农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3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团授信;其中关联方银行顺德农商行拟以银团参与方的方式为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若顺德农商行最终未参与本次银团授信,则公司将就相关额度向参与本次银团授信的其他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增加相应额度的授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向本次参与银团授信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以及关联方银行顺德农商行的交易及关联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

  五、2020年初至披露日与顺德农商行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及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与顺德农商行已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为428.67万元(未审计)。

  (下转B108版)

本版导读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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