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5-26 来源: 作者:

  (上接B105版)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2017年10月,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并由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承继原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实施的“年新增750万只无油烟锅、改性铁锅项目”,该事项已经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实施的“年新增750万只无油烟锅、改性铁锅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数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募投项目的利润总额。

  注4: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实施的“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数为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利润总额。

  注5:“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复核板炊具技改项目”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外销的需求增长幅度放缓,公司暂缓该项目的投入,同时根据201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温岭经济开发区学研园区变更为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聚集区,目前项目仍处于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从温岭变更到嘉善,由于实施地点的变更,该项目原先投入的募集资金3,400.81万元中有2,505.56万元土地及厂房款变更至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剩余895.25万元的投入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予以补足。

  注2: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二次监事会,拟终止实施“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买小家电项目发展用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041.61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投资“年新增28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0-023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5月25日,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在具体操作上,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一一美元,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回款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结售汇金额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总经理于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底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1.5亿美元(约人民币10.56亿元)。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缴纳保证金。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

  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行为。

  五、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营销部门采用财务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远期结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利益,必须严格遵守;在签定远期结汇合约时,应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金额配比。我们同意公司在相关时间段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八、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0-024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依据公司及各子公司今年的经营和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和各借款银行的业务情况,为充分利用各种结算方式的优势,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手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交通银行、邮政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信用额度。

  在以上额度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授权董事长决定申请的融资品种、金额、期限、融资方式,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在上述授权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0-025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宸智能2019年度业绩承诺

  未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江宸智能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8,160.78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万股,认购价格为10.636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9月1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2017-060)。

  二、 业绩承诺情况

  (一)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2017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2019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有权在该年度财务数据审计确定后要求朱立洲、项静回购公司持有江宸智能的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公司本次认股款总额加上自从 汇出认股款之日起至收到回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本协议项下的股份回购均应以现金形式进行,全部股份回购款朱立洲、项静应在公司发出书面回购要求之日起2个月内全额支付给公司:

  (1)江宸智能在2017年至2019年中任何一年未实现前述净利润的目标;

  (2)江宸智能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与实际存在重大偏差或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隐瞒、误导、虚假陈述或涉嫌欺诈;

  (3)江宸智能违反签订的本协议或者章程,并自公司提示之日起15日内仍未改进;

  (4)江宸智能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发生其他对江宸智能存续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5)江宸智能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朱立洲、项静回购公司股权实施方式如下:

  (1)在做市交易方式下,公司转让全部标的股份共计获得的价款若低于【本次定向发行的发行价*实际交易股份数*(1+公司持股天数/365*12%)】,中间差价由朱立洲、项静直接向公司现金补足。

  (2)在非做市交易方式下(或监管规定允许盘后交易、大宗交易等不影响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交易方式下),朱立洲、项静回购公司所持股份价款的计算方式为:回购价格=本次增资价款*(1+公司持股天数/365*12%)。

  (二)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和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1款和第2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变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变更如下:

  1、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2018-2020年期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4000万元和8000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有权在该年度财务数据审计确定后要求朱立洲、项静回购公司持有江宸智能的全部股权;或者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不行使回购权,而在2020年度财务数据审计确定后要求朱立洲、项静回购公司持有江宸智能的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公司本次认股款总额加上自从公司汇出认股款之日起至收到回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本协议项下的股份回购均应以现金形式进行,全部股份回购款朱立洲、项静应在公司发出书面回购要求之日起2个月内全额支付给公司:

  (1)江宸智能在2018年至2020年中任何一年未实现前述净利润的目标;

  (2)江宸智能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与实际存在重大偏差或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隐瞒、误导、虚假陈述或涉嫌欺诈;

  (3)江宸智能违反签订的本协议或者章程,并自公司提示之日起15日内仍未改进;

  (4)江宸智能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发生其他对江宸智能存续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5)江宸智能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江宸智能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及相关说明

  2019年度,江宸智能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5.01万元,未达成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的承诺。主要原因是:

  1、2019年,江宸智能继续致力于对换电站项目和新能源电池项目的研发,2019年的研发支出1117.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15.68万元;

  2、受2019年汽车行业市场销量负增长的影响,2019年营业收入12,416.28万元,比预期21000万元营业收入少8500多万元;

  四、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经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江宸智能未有减值迹象。

  五、风险提示

  江宸智能 2020 年尚存在业绩承诺,是否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0-026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索鲁馨2019年度业绩承诺

  未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机器人”)与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鲁馨”或“上海索鲁馨”)、香港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索鲁馨”)、叶政德于2017年11月2日签署《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爱仕达机器人以自有资金368.16万元收购香港索鲁馨持有的索鲁馨25%股权及叶政德持有的索鲁馨7.773%股权(合计受让32.773%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764.64万元对索鲁馨进行增资,其中181.513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超过注册资本部分的583.127万元计入索鲁馨的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爱仕达机器人持有索鲁馨60%股权,索鲁馨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11月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索鲁馨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2017-076)。

  二、 业绩承诺情况

  (一)原业绩承诺情况

  2017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爱仕达机器人与上海索鲁馨、香港索鲁馨、叶政德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其中协议“第七条特殊约定事项(一)业绩目标条款”对业绩承诺进行了规定,规定如下:

  1、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 2017-2019 年期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6,000万元、10,000万元;2017-2019 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800 万元和 1,200 万元。

  2、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 2017-2019 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实现数低于80%时,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同意就目标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海索鲁馨进行补足。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应当在爱仕达机器人发出补足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全部现金补足,如违反本条约定,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3、爱仕达机器人承诺在2017-2019 年期间每年将向上海索鲁馨提供不少于其10%的业务量,但该等业务量对上海索鲁馨净利润贡献比例不超过10%,净利润超出部分不纳入本条第 1 项所约定的利润考核指标。

  (二)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上海索鲁馨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一致决定,将原协议“第七条特殊约定事项(一)业绩目标条款”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变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变更如下:

  1、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8-2020年期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6,000万元和10,000万元;2018-2020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800万元和1,200万元。

  2、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8-2020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实现数低于80%时,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同意就目标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海索鲁馨进行补足。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应当在爱仕达机器人发出补足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全部现金补足,如违反本条约定,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3、爱仕达机器人承诺在2018-2020年期间,每年将向上海索鲁馨提供不少于其10%的业务量,但该等业务量对上海索鲁馨净利润贡献比例不超过10%,净利润超出部分不纳入本条第1项所约定的利润考核指标。

  三、索鲁馨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及相关说明

  索鲁馨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33万元,未达成2019年索鲁馨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的承诺。主要原因是:受汽车行业市场下滑影响(公司90%客户以汽车零配件为主);

  四、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索鲁馨 2019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实现数低于80%,触发了业绩补偿条款,爱仕达机器人拟选择在三年承诺期届满之后,根据索鲁馨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进行核算处理。经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索鲁馨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未有减值迹象。

  五、风险提示

  索鲁馨2020年尚存在业绩承诺,是否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0-027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5)对于 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来明确规定。

  三、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0-030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松盛机器人及劳博物流2019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爱仕达”)于2017年11月6日与意欧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欧斯”)、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盛机器人”)、劳博(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博物流”)、李强、刘小军、郭怡佳在上海签署了《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及劳博(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上海爱仕达以自有资金 3,750 万元收购意欧斯持有的松盛机器人50%股权,并对松盛机器人增资 2000 万元,其中 2,666,666 元计入注册资本,17,333,334 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上海爱仕达持有松盛机器人 60.53%股权;

  上海爱仕达以自有资金合计 510 万元分别收购意欧斯持有的劳博物流44%股权及松盛机器人持有的劳博物流7%股权,收购完成后,上海爱仕达持有劳博物流51%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松盛机器人及劳博物流公司股权的公告》(2017-078)。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原业绩承诺目标

  根据《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及劳博(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李强、刘小军、郭怡佳承诺松盛机器人的2017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350万元,2018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560万元,2019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840万元;同时承诺劳博物流的2017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50万元,2018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240万元,2019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360万元。合计计算,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2017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2018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2019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实际净利润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数据为准。

  (二)未达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法

  1.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若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低于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当年度承诺净利润合计数的90%(不含本数)的,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应向上海爱仕达进行业绩补偿。上海爱仕达有权选择要求李强、刘小军、郭佳怡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或以李强、刘小军、郭佳怡持有的松盛机器人出资额进行补偿或以李强、刘小军、郭佳怡持有的意欧斯股份进行补偿或者采取前述补偿方式相结合的方式。

  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当年度应补偿总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当年度应补偿总额=(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当年度承诺净利润合计数-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三年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上海爱仕达本次收购的松盛机器人股权比例即50%×7,500万元×90%,即3,375万元)。但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应补偿总额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如上海爱仕达要求李强、刘小军、郭佳怡以其持有的松盛机器人出资额进行补偿,则当年度应补偿的松盛机器人出资额数量=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当年度应补偿总额÷7.5元/股

  如上海爱仕达要求李强、刘小军、郭佳怡以其持有的意欧斯股份进行补偿,则当年度应补偿的意欧斯股份数量=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当年度应补偿总额÷意欧斯股份的每股价格,意欧斯股份的每股价格按照补偿确定日前90个交易日均价与4.5元/股孰低者为准。补偿确定日为当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

  2.上海爱仕达也可选择在三年承诺期届满之后,根据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情况要求李强、刘小军、郭佳怡进行业绩承诺补偿。若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低于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三年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的90%(不含本数)的,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应向上海爱仕达进行业绩补偿。

  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应补偿总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应补偿总额=(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三年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三年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上海爱仕达本次收购的松盛机器人股权比例即50%×7,500万元×90%,即3,375万元)。但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应补偿总额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如上海爱仕达要求李强、刘小军、郭佳怡以其持有的松盛机器人出资额进行补偿,则应补偿的松盛机器人出资额数量=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应补偿总额÷7.5元/股

  如上海爱仕达要求李强、刘小军、郭佳怡以其持有的意欧斯股份进行补偿,则应补偿的意欧斯股份数量=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应补偿总额÷意欧斯股份的每股价格,意欧斯股份的每股价格按照补偿确定日前90个交易日均价与4.5元/股孰低者为准。补偿确定日为最后一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

  李强、刘小军、郭佳怡按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各自持有的松盛机器人股权占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合计持有的松盛机器人股权的比例来分摊业绩补偿责任。

  上海爱仕达应以书面形式向李强、刘小军、郭佳怡提出业绩补偿要求,李强、刘小军、郭佳怡必须在上海爱仕达提出业绩补偿要求之日起60天内按照上海爱仕达要求的补偿方式履行补偿义务。

  (三)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松盛机器人及劳博物流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一致决定,将原协议“第四条 业绩承诺与补偿、超额业绩奖励”中的第1款“业绩承诺”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变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变更如下:

  李强、刘小军、郭怡佳承诺:松盛机器人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560万元、840万元;劳博物流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万元、240万元、360万元;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不低于5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实际净利润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数据为准。承诺期内,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的当年度实际净利润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9年度,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803.46万元,达成了2019年度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实现净利润合计计算不低于800万元的承诺。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0-031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将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并遵循谨慎性原因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体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2019年度共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419,609.73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95%。如下表所示: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4,419,609.73元,计入2019年度利润,预计减少公司利润总额24,419,609.73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约为24,419,609.73元,相应减少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24,419,609.7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0-029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与公司有多年的合作经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2020年度审计业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对方协商确定。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立信过去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组成员执业信息

  1、 人员信息

  ■

  (1) 项目合伙人:李惠丰

  ■

  (2)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红玉

  ■

  (3)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亚芹

  ■

  (4) 质量控制复核人:魏琴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5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查阅了立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立信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认为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时,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立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立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立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2020-05-2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