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4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0-05-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2020年4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①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2:00;

  ②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3:00(或紧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

  ③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4:00(或紧随公司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结束后)。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5日下午3:00;

  ②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0年5月25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2)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①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③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丽珠集团股东大会决议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9、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2)公司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出席情况

  ■

  (3)公司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出席情况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普通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19年度股东大会: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2、审议及批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3、审议及批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4、审议及批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5、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6、审议及批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投资计划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二)特别决议案:

  7、审议及批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934,762,6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50元(含税),共计派发1,074,977,076.2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8、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9、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为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及天诚实业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0、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股份发行一般授权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1、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延续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11.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1.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1.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1.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1.5、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1.6、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1.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

  特别决议案:

  1、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延续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1.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5、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6、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

  特别决议案:

  1、逐项审议及批准延续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

  1.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5、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6、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三、决议案投票结果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案投票结果

  ■

  注: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5%的A股股东。

  2、公司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决议案投票结果

  ■

  注: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5%的A股股东。

  3、公司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案投票结果

  ■

  本公司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担任点票监察员。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共同担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王先东律师和谢翔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本版导读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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