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0-066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1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尚修磊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因2019年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以及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上述股票。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9380万股,涉及激励对象119人。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0-06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

  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为:以2016年营业收入27740.76万元为基数,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121号《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39873.13万元,相比2016年增长率为43.73%。因此,董事会判断公司2019年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217.13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111名,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1.5680万股,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2.4200万股,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3.1500万股。同时,公司拟回购注销8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9.8000万股限售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1800万股,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6200万股。

  本次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合计11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26.93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5%,回购总金额预计为4410.3094万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17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2、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3月2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并于2017年3月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17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17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1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818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万股。将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由37.79元/股调整为18.80元/股。2017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6、2017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87人,授予818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4月28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7、2017年12月7日和2018年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62万股。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8年5月29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18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8、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确定2017年12月7日为授予日,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49万股,授予价格为16.52元/股。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69人,授予149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1月12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9、2018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确定2018年3月8日为授予日,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3万股,授予价格为15.80元/股。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13人,授予33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10月26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10、2018年5月21日和2019年1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4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2万股。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8.504万股,并于2018年6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12、2019年1月9日和2019年1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14万股。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19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和因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和2019年3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拟对《关于2018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所涉及的回购注销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并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和因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6.5980万股,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53名。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9年6月21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19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14、2019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22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087%。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2020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和因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6.93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5%,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19名。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19年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217.13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111名,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1.5680万股,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2.4200万股,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3.150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李超、李秀岩、芦文英、吴春艳、徐惟、薛志栋、张彤、赵乾坤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其所持9.8000万股限售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1800万股,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6200万股。本次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合计11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26.938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对于个人原因离职人员

  根据《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之“(二)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而失去参与本计划的资格,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之“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离职员工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8.80元/股

  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6.52元/股

  2、对于因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而实施回购注销的人员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2017-2019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以2016年审计报告确定的2016年营业收入指标为基数,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因此,因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而实施回购注销的股份回购价格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8.80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6.52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5.80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26.9380万股。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226.938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为4410.3094万元,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因2019年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111名激励对象所持217.13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回购注销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9.8000万股。我们认为,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此次回购与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回购注销119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26.9380万股的决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2019年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以及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上述股票。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9380万股,涉及激励对象119人。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4号》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4、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0-070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6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6月1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4日

  7、 出席对象:

  (1)2020年6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 登记时间:

  2020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股东可到登记地点,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 登记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9层会议室。

  5、 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 会议咨询

  联系人:黄婧超

  联系电话:010-87838888

  传真:010-87838700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9层

  3、 会议时间:半天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9”,投票简称为“星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表2 表决票

  ■

  说明:

  上述各选项中,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表3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0-067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1日通过邮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14时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徐烨烽回避表决。

  公司2019年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217.13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111名,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1.5680万股,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2.4200万股,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3.1500万股。同时,公司拟回购注销8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9.8000万股限售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1800万股,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6200万股。本次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合计11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26.93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5%,回购总金额预计为4410.3094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0年5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20年5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将《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2020年5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0-069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议案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原因

  1、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11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26.93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0-068)。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股份226.9380万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695.4420万元(壹亿伍仟陆佰玖拾伍万肆仟肆佰贰拾圆整)减少至人民币15468.5040万元(壹亿伍仟肆佰陆拾捌万伍仟零肆拾圆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95.4420万元(壹亿伍仟陆佰玖拾伍万肆仟肆佰贰拾圆整)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68.5040万元(壹亿伍仟肆佰陆拾捌万伍仟零肆拾圆整)

  2、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根据公司战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于近期对经营范围进行增项。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中心的数据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北斗、惯性导航产品、卫星通信产品、无人驾驶系统、水下测绘系统、机器人、无人机、浮空器、充气装置等、地理信息遥感遥测系统、激光设备、雷达、无人车、无人船、无人船艇、无人潜航器、综合显控台、综合舰桥系统、舰船电子集成系统、测控系统、模拟训练系统、计算机软硬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设备租赁、维修;生产倾角传感器、惯性测量单元、姿态方位组合导航系统;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1月10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中心的数据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应用软件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北斗、惯性导航产品、卫星通信产品、无人驾驶系统、水下测绘系统、机器人、无人机、浮空器、充气装置等、地理信息遥感遥测系统、激光设备、雷达、无人车、无人船、无人船艇、无人潜航器、综合显控台、综合舰桥系统、舰船电子集成系统、测控系统、模拟训练系统、计算机软硬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设备租赁、维修;生产倾角传感器、惯性测量单元、姿态方位组合导航系统;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1月10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条款如下:

  ■

  三、 《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章程修正案由公司盖章,报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本版导读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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