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2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号办公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辛、于沛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雪、李爱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0-04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5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15:3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万吨功能性高分子材料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嘉化能源,因募投项目用地涉及港区、海盐两个行政区域,因此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兴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子项目备案。为便于项目推进,拟增加地处海盐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兴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30万吨功能性高分子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实缴出资与借款相结合的方式向浙江嘉兴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建设资金,所提供的项目建设资金由浙江嘉兴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专户管理。公司和浙江嘉兴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除此之外,该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建设地点均不变。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0-04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5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万吨功能性高分子材料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嘉化能源,因募投项目用地涉及港区、海盐两个行政区域,因此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兴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子项目备案。为便于项目推进,拟增加地处海盐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兴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30万吨功能性高分子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实缴出资与借款相结合的方式向浙江嘉兴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建设资金,所提供的项目建设资金由浙江嘉兴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专户管理。公司和浙江嘉兴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除此之外,该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建设地点均不变。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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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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