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15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11名董事参与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广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置业”)吸收合并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广聚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管理”),吸收合并完成后,广聚置业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并取得置业管理的全部资产、负债,置业管理作为被吸收合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023号《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董事黄邦欣先生在广聚置业及置业管理任职,故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回避表决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整合相关资源,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能源”“公司”)拟决定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广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置业”)吸收合并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广聚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管理”),吸收合并完成后,广聚置业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并取得置业管理的全部资产、负债,置业管理作为被吸收合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吸收合并事项的相关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合并协议,依法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

  公司名称:深圳广聚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4月26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99号天利中央广场 2201-2212之22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KXF390

  法定代表人:黄邦欣

  注册资本:56万元

  经营范围: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广聚能源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广聚置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二)被吸收合并方

  公司名称:深圳广聚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9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2M1R8N

  法定代表人:黄邦欣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广聚能源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置业管理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一)合并方式

  本次合并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由广聚置业将置业管理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置业管理注销,广聚置业取得置业管理的全部资产、负债。

  (二)合并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

  (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广聚置业承接置业管理转来的全部资产,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不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不变;股权结构不变,仍为广聚能源持股100%。

  (四)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五)合并各方将签订合并协议,并依法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吸收合并方广聚置业目前管理有多项物业,被吸收合并方置业管理自成立以来,未开展实质性经济活动。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节约人力资源和管理成本。广聚置业、置业管理均为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其双方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本次吸收合并是公司内部管理架构的调整,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不会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资产、实质性经营活动和业务属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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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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