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0-23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5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25日9:15至2020年5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

  2、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曾光安先生在北京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副董事长俞传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3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556,368,13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963%。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14,455,504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566%。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41,912,634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98%。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43,443,0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530,4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41,912,6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398%。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55,74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4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82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23%;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7%;弃权4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9%。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55,74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4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82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23%;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7%;弃权4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9%。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6,222,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9%;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97,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52%;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5,74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4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82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23%;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7%;弃权4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336,575,102.72元,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7,249,160.52元,母公司本期提取盈余公积金37,723,742.65元,减去已分配的公司2018年度(上年度)现金股利221,114,666.40元后,期末合并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5,094,985,854.1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677,117,785.23元。

  公司对2019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以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475,921,37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1.50元(含税)进行分配(总额221,388,206.4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56,222,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9%;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97,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52%;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2,787,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64%;反对3,580,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862,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575%;反对3,580,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人民币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6,222,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9%;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97,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52%;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5,747,9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484,8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822,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23%;反对13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7%;弃权484,8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6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孙德安先生、许飞先生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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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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