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2020-029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世界会议中心(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69号13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若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对上海新丸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徐家平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 隽律师、王 恺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

本版导读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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