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0-021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位,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平山先生、王志明先生、季欣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九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娟女士、陈国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并予以公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九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5875223840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该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班子负责办理后续清算、注销等事宜。注销该全资子公司,将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业绩、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健全和优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2020年5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修订对照表中相应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事项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5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平山(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55年6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学士学位。1982年8月至1991年7月任福建省人大办公厅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1991年8月至1994年1月任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4年1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总裁办主任、福建发达贸易有限公司、福建中福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福建省华闽进出口公司总经理;2003年11月至今任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平山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平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刘平山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本公司股份545,002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刘平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志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71年2月出生,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至1999年任福州市公安机关公务人员;1999年至2009年任上海蓝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13年历任中国七星控股公司(香港上市)执行董事、总裁;现任运通星(中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志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志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王志明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控股股东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王志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季欣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55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职福建省外经贸委外资管理处,香港华闽集团联络部副总经理,福建富闽基金会理事会办公室主任,福建益闽干部教育基金会办公室主任,福建富闽教育基金会理事,福建华光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主任,福建富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富闽基金会秘书长、理事,福建益闽干部教育基金会理事、秘书长,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季欣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季欣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季欣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季欣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娟(独立董事候选人):女,1980年9月出生,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福州分所审计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现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质量控制部经理。

  罗娟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罗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罗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罗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国峰(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至1994年任江汉大学机电工程系教学秘书、班主任,1994年至1998年任霍尼韦尔安防(Honeywell Security Group)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至2000年任深圳市旭之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0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倚天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5年至2011年任深圳市南方略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6年8月任上海万韬工业品咨询机构董事、总经理、首席顾问,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优势资本投资合伙人、管理合伙人。

  陈国峰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陈国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陈国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陈国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0-024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8日 星期四 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9∶15 至2020年6月1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5日

  7、出席对象:

  (1) 截止2020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20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20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2020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2020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24,633,691.64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173,853,972.66元。因累计亏损额较大,本年度利润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拟为65万元人民币/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25万元人民币/年,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平山先生、王志明先生、季欣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九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本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实行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7 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 选举刘平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 选举王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 选举季欣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娟女士、陈国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并予以公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九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本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实行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8 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 选举罗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 选举陈国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控股股东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与提名,吴晓丹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吴晓丹女士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新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王邹璐女士、林榆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九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9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01 选举吴晓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健全和优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2020年5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修订对照表中相应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事项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本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1、3~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20-009】号公告)。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20-010】号公告)。 第7、8、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5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20-021】号公告)。第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5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20-022】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董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向五名董事候选人。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16日 上午8:45-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原件;代理人凭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5、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曦、张向云

  联系电话:0591-87871990转100、103

  传 真:0591-87383288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股东证明等。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2”,投票简称为“中福投票”。

  2. 公司无优先股,所以没有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0-023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华晖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控股股东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与提名,吴晓丹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吴晓丹女士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新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王邹璐女士、林榆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九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十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晓丹:女,1970年7月出生,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福建省中福房地产发展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福建省中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经理,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及监事、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吴晓丹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吴晓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吴晓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吴晓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十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邹璐:女,1990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入职,历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邹璐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邹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王邹璐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邹璐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 榆:女,197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3年7月至1996年7月就职于中福集团总裁办;1996年8月至今就职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助理、平潭项目指挥部副总指挥、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负责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察审计部经理、工会主席。

  林榆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林榆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林榆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榆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0-022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王邹璐女士、林榆女士担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新一届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计算。第九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十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邹璐:女,1990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入职,历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邹璐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邹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王邹璐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邹璐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 榆:女,197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3年7月至1996年7月就职于中福集团总裁办;1996年8月至今就职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助理、平潭项目指挥部副总指挥、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负责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察审计部经理、工会主席。

  林榆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林榆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林榆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榆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0-025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股份部分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实业”)的函告,获悉山田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解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田实业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控股股东山田实业为其非控股股东融资业务提供担保质押在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的股份(目前为14,035.55万股,占山田实业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9.78%,占公司总股份的7.27%),因其非控股股东存在未能履行融资业务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已被部分实施违约处置且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但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山田实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正积极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协商、采取积极措施化解被动减持的风险,后续进展情况将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山田实业质押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请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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