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5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夏鼎湖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采购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名关联董事夏鼎湖、夏迎松、马小鹏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四名非关联董事易善兵、翟胜宝、董建平、黄攸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5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0年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的最终额度确定依据各行最终审批通过的结果。银行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贸易融资、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国际、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各项业务。

  公司授权董事长夏鼎湖先生或总经理夏迎松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 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授信额度,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5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5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5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0年5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监事会主席潘进军先生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鼎股份根据2020年度的经营计划,对2020年度简要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65,401.59万元。

  本次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且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预计2020年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

  中鼎集团前身为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7日,2008年12月11日更为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鼎集团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工业园内,注册资本11,497.30万元。目前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橡胶、塑料制品,五金工具,电子电器(国家限制的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汽车(不含小轿车),摩托车及配件,机械制造、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进口;造纸及纸制品生产,废纸及纸箱回收;饮食、休闲娱乐、住宿服务(限其翠亨村休闲中心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鼎集团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为:总资产419,399.77万元,净资产237,533.82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17.90万元,净利润29,232.98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安徽迎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安徽迎鼎”)

  安徽迎鼎成立于2011年7月21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系中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辅食(含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用品、日化用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批发兼零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汽摩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讯器材、电线电缆、电动工具、通讯器材、工具刃具、仪器仪表、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卫生洁具、电脑及配件、办公设备、文体用品、日用百货、包装材料、金属材料(除贵金属)、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安徽迎鼎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538.79万元,净资产470.55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0.99万元,净利润74.57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3、合肥中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肥中鼎”)

  合肥中鼎成立于2003年8月12日,注册资本2,600万元,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科技成果转换基地E栋。目前的经营范围:商品物流分拣配送技术、数字化仓储立体高架库技术、产品信息识别及追溯防窜技术、安全防范及智能监控技术、工业自动化控制、应用软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流规划、设计、咨询服务。(应经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合肥中鼎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4,176.50万元,净资产4,245.99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12.37万元,净利润840.83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4、安徽中翰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翰高分子”)

  中翰高分子成立于2014年8月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81号。目前的经营范围:塑料、橡胶、热塑性弹性体及相关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及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主营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中翰高分子2019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846.38万元,净资产2441.25万元,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63.49万元,净利润173.66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5、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简称:广德中鼎)

  广德中鼎成立于2002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3,280万元,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广祠路。目前的经营范围:汽车工具(千斤顶系列)制造销售、汽车零配件、五金机械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德中鼎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5,289.69万元,净资产11,129.80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698.82万元,净利润1,545.17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6、安徽中鼎动力有限公司(简称中鼎动力)

  中鼎动力成立于2009年2月19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位于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的经营范围: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项目筹建期间不得经营);自营本企业产品和技术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鼎动力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88,807.36万元,净资产76,192.33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60.07万元,净利润-9,624.98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7、广东江裕中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江裕)

  广东江裕成立于2002年1月22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今古洲经济开发试验区临港工业区。目前的经营范围:新型打印装置(激光、喷墨打印机等)及其他办公用机械专用OA胶辊及OA五金产品,精密橡胶及其他橡胶、塑料产品。

  201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江裕中鼎2019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796.92万元,净资产4661.04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59.90万元,净利润493.83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8、施密特汽车管件(安徽)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施密特)

  安徽施密特成立于2009年7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的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汽车用金属管件及其他机械工业用金属管件。(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安徽施密特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779.74万元,净资产4,243.63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313.87万元,净利润1,028.68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9、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中鼎橡塑)

  中鼎橡塑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2月24日的安徽宁国中鼎精密封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6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81号。目前的经营范围:橡胶、塑料制品及机械零件的生产与销售;塑料、橡胶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小区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绿化、零星工程的施工和维修;普通货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中鼎橡塑2019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06207.23万元,净资产70678.65万元,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231.63万元,净利润9938.66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10、安徽中鼎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鼎置业)

  中鼎置业成立于2005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工业园,系中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餐饮、休闲娱乐、住宿服务(其中:餐饮、休闲娱乐、住宿服务限其分支机构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鼎置业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2,676.12万元,净资产12,231.04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0.54万元,净利润-12.83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11、安徽中鼎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鼎美达)

  中鼎美达成立于2012年9月13日,注册资本2,4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国华路与临溪路交叉口。目前的经营范围:尾气净化器、SCR、蜂窝陶瓷载体、微粒捕集器DPF研发、生产、销售;机电产品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鼎美达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9,163.34万元,净资产1,794.54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10.17万元,净利润78.29万元。

  关联关系:为关联方广德中鼎的下属子公司

  12、无锡威孚施密特动力系统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无锡威孚)

  无锡威孚成立于2009年9月17日,注册资本4,800万元,位于无锡新吴区华山路6号。目前的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精密汽车零部件;机械行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无锡威孚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9,148.71万元,净资产3,344.65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135.21万元,净利润516.21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中鼎集团的联营企业

  13、安徽鼎连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徽鼎连)

  安徽鼎连成立于2015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扩区青弋江大道。目前的经营范围:混炼胶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安徽鼎连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2,014.39万元,净资产10,852.77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42.18万元,净利润172.75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的合营企业

  14、上海新鼎减振橡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新鼎)

  上海新鼎成立于2004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位于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漕盈路3777号,系中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橡胶制品研究开发,生产汽车零部件、五金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新鼎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894.38万元,净资产6,532.12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2.99万元,净利润294.00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15、Schmitter Group AG(简称:Schmitter)

  Schmitter成立于1947年,位于德国,主要从事发动机、动力转向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Schmitter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542.93万欧元,净资产853.58万欧元,2019年营业收入14,382.52万欧元,净利润-208.59万欧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16、上海鼎可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鼎可)

  上海鼎可成立于2017年6月2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位于上海市青浦区漕盈路3777号2栋厂房A区。目前的经营范围为:自动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加工自动化设备,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鼎可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589.57万元,净资产-194.95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7.30万元,净利润-437.44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7、上海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挚达)

  上海挚达成立于2010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4,031.0077万元,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国通路。目前的经营范围: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科技、节能科技、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燃料油的批发与零售;汽车相关零部件、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的开发与销售;汽车租赁;电动车辆及零部件的开发、销售与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维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运营服务,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挚达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61,388,138.55元,净资产125,714,977.77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9,256,137.56元,净利润4,013,706.47元。

  关联关系: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8、东鑫电子(安徽)有限公司(简称:东鑫电子)

  东鑫电子成立于2006年3月27日,注册资本100万港币,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高低频变压器、元器件、感应线圈、电子器件、新型电气元件、电声配件及关联橡塑制品。(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东鑫电子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129.37万元,净资产1028.05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2.55万元,净利润39.25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9、武汉尚鼎涂层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尚鼎)

  武汉尚鼎涂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风亭一路12号厂房1层A区。目前的经营范围:模具,刀具及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纳米涂层技术研发及涂层加工;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批发零售;金属加工;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武汉尚鼎涂层科技有限公司2019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584.13万元,净资产381.81万元,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0.10万元,净利润57.20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20、安徽中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翰智能)

  中翰智能成立于2015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81号。目前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非标自动化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中翰智能2019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888.99万元,净资产737.70万元,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6.57万元,净利润162.49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21、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简称:宁国弘嘉)

  宁国弘嘉成立于2011年5月9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位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电镀中心。目前的经营范围:金属骨架、模具表面处理(具体按环保审批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宁国弘嘉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4,619.99万元,净资产1,911.28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41.77万元,净利润533.64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22、安徽中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鼎智能)

  中鼎智能成立于2019年12月6日,注册资本1亿元,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81号。目前的经营范围:办公自动化设备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及其他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五金加工;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鼎智能2020年度1-3月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011.88万元,净资产732.70万元,2020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91.00万元,净利润232.70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原则

  市场原则:双方产品的采购或销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书面原则:全部交易均以书面合同、协议、供应计划等书面文件为依据。

  公开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避原则:控股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关联交易合同时,遵守回避表决的要求。

  公司如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原材料,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可作为投标方参与招标。

  (2)价格核定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和合理性,双方同意交易价格的原则每年核定一次。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同类业务非关联方的标准进行结算。

  (4)违约责任:如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为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上述关联方签署了关联交易总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40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2016年3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1,298,200股新股。国元证券依据相关规定完成非公开发行工作,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202,025股,发行价格为19.75元/股。2016年4月19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6]2806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中鼎股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959,239,993.75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机构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股份登记费等)42,464,799.8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16,775,193.87元,其中新增股本99,202,025.00元,余额1,817,573,168.8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1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2019年3月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机构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费等)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

  2016年4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17年8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公司聘请民生证券担任中鼎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2018年10月,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0年5月2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5月2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为1.0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13,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2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33,001.02万元。

  (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5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5月20日,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为21,454.9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4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4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01,454.97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购买额度

  公司以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七)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鼎股份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中鼎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5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年度授信担保将陆续到期,为保障各控股公司正常经营,经初步测算,公司2020年拟对以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14.5亿元。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一)银行授信担保额度

  ■

  公司拟对上述控股公司的贷款、承兑、信用证、贸易融资、货物融资等提供不超过14.5亿元的担保,期限不超过此次有效期。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控股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 14.5亿元实际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 可根据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与各银行、单位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各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最高担保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以上担保计划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尚未实质性实施。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控股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孙公司,经营运行正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已对外(含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16,272.4万元,全部为对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董事会审议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为控股公司担保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在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3日(星期三);

  (六)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6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20年6月4日(星期四)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证券事务部;

  6、登记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7、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传真号码:0563-4181880转6071

  联系人:汪松源

  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

  邮政编码:242300

  8、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887

  2、投票简称:中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6日

  (下转B42版)

本版导读

2020-05-2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