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0-05-2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0-3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3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开始时间2020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5月29日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祥、吉伟、吉喆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28)、《兴业矿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29)、《兴业矿业:兴业矿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0)。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28日8:30-11:30 14:00-17:0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邮编:024000 传真:0476-8833383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联系人:尚佳楠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6”,投票简称为“兴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注:1.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 弃权,并在相应的方框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0-37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兴业矿业”)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2019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8日、2019年4月30日、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兴业矿业:关于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兴业矿业:关于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兴业矿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现将上述业绩补偿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荣邦矿业与唐河时代的业绩补偿情况

  根据相关《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2017年度,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邦矿业”)实际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利润数,2018年度荣邦矿业实际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利润数。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应对本公司进行补偿的总金额共104,770,455.88元。截至目前,兴业集团的部分业绩补偿款已到位,金额为18,251,171.61元;尚未补偿余额为86,519,284.27元。

  针对上述业绩补偿事项,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专项讨论剩余补偿款催缴事宜,并多次向兴业集团发文、发函催缴。截至目前,兴业集团已进入重整程序,至今未能履行其对于公司的上述业绩补偿义务,上述业绩补偿义务的最终履行情况将根据兴业集团重整的推进情况及其重整方案确定。

  二、关于银漫矿业的业绩补偿情况

  根据相关《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银漫矿业2017年至2019年三年累计未完成承诺业绩,兴业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吉祥、吉伟、吉喆应向本公司补偿770,568,633.56元,对应补偿股份为127,156,540股(对应补偿股份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其中:兴业集团65,600,060股;吉祥25,126,132股;吉伟25,126,132股;吉喆11,304,216股。应返还持有期间现金分红5,073,800.26元,其中:兴业集团2,617,573.59元;吉祥1,002,582.92元;吉伟1,002,582.92元;吉喆451,060.83元。

  2020年5月8日,公司针对上述业绩补偿事项分别向兴业集团、吉祥、吉伟、吉喆发出了《关于督促贵司履行补偿义务的函》(内兴矿发〔2020〕18号)、《关于督促履行补偿义务的函》(内兴矿发〔2020〕19号)、《关于督促履行补偿义务的函》(内兴矿发〔2020〕20号)、《关于督促履行补偿义务的函》(内兴矿发〔2020〕21号),督促各业绩承诺方按照业绩承诺履行义务。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公司将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0)。由于上述业绩补偿方所持拟用于业绩补偿回购注销的本公司股份已经被质押,且兴业集团已经进入重整程序,因此,上述业绩补偿方对公司的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义务存在难以推动实施的风险。

  三、业绩承诺方对于业绩补偿事项的计划

  2020年5月21日,公司收到兴业集团、吉祥、吉伟、吉喆发来的《关于〈关于督促贵司履行补偿义务的函〉之回复》及《关于〈关于督促履行补偿义务的函〉之回复》。

  兴业集团在复函中表示:兴业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已不能清偿自身到期债务、缺乏清偿能力,此外,兴业集团持有的兴业矿业股份的99.81%处于质押状态,100%处于冻结以及轮候冻结状态。因此,至今仍未能履行对于兴业矿业的业绩补偿义务。本次业绩补偿所涉及的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存在难以推进实施的风险,兴业集团能否按照兴业矿业的计划以及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对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兴业集团重整程序中,兴业集团的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情况将根据重整程序的推进情况及重整方案确定。如果由于兴业集团所持本次应补偿股份处于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兴业集团进入重整程序等原因导致兴业集团未能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兴业集团将与兴业矿业就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事宜进一步协商、积极研究对兴业矿业的补偿措施,依法合规最大程度地保障兴业矿业的利益。

  吉祥、吉伟、吉喆在复函中表示:吉祥、吉伟、吉喆所持本次应补偿股份已于2017年8月为兴业集团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本金10亿元的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由于兴业集团未能清偿上述信托贷款债务且目前已进入重整程序,吉祥、吉伟、吉喆所持兴业矿业股份目前仍处于质押状态。因此,本次业绩补偿所涉及的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存在难以推进实施的风险,吉祥、吉伟、吉喆能否按照兴业矿业的计划以及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对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吉祥、吉伟、吉喆业绩补偿义务的最终履行情况需要结合兴业集团重整程序的推进情况及其重整方案确定。如果由于吉祥、吉伟、吉喆所持本次应补偿股份处于质押状态、质押担保的主债务人兴业集团进入重整程序等原因导致吉祥、吉伟、吉喆未能及时履行股份回购注销义务,吉祥、吉伟、吉喆将与兴业矿业就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事宜进一步协商、研究对兴业矿业的补偿措施,依法合规最大程度地保障兴业矿业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兴业集团、吉祥、吉伟、吉喆对于公司的业绩补偿能否按照公司的计划以及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兴业集团的重整程序中,积极行使债权人的各项权利以及其他必要、可行的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公司的损失,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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