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0-05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20-05-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7,384,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2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4月2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301号《关于核准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现更名为“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海宜”))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网系统”)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合计发行19,100,000股股份购买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软技术”)股权,其中向易网系统和张浩、屠海威、毛真福、简浩、蓝红雨、费世强、范圣夫、成宏等8名自然人合计发行14,628,684股。上述股份已于2013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3年5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4年6月,公司对全体股东实施了配股,每10股配3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2015年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于2015年5月13日实施完毕。经前述事宜,易网系统和张浩、屠海威、毛真福、简浩、蓝红雨、费世强、范圣夫、成宏等8名自然人持有的14,628,684股公司股份调整至22,820,746股。

  2016年7月,易网系统和张浩、屠海威、毛真福、简浩、蓝红雨、费世强、范圣夫、成宏等8名自然人所持股票三年锁定期届满,届满后将60%的股票,即13,692,447股自愿追加锁定3年,锁定至2019年5月29日止。经公司申请,易网系统和张浩、屠海威、毛真福、简浩、蓝红雨、费世强、范圣夫、成宏等8名自然人持有的9,128,299股未追加锁定股份,有7,547,213股于2016年7月26日上市流通,由于当时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兰红兵先生是新海宜的董事,易网系统持有的4,216,229股未追加锁定股份中的2,635,143股于2016年7月26日上市流通,后公司接到易网系统通知,兰红兵先生已不担任易网系统任何职务,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易网系统股份,与易网系统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剩余1,581,086股(因2016年转增股本,股份变更为3,162,172股)于2018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

  2017年5月,公司进行2016年度权益分派(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5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截止2017年12月底,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张浩、屠海威、毛真福、简浩、蓝红雨、费世强、范圣夫、成宏等8名自然人持有的追加后限售的股份相应调整为27,384,894股,剩余未追加限售的股份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其中27,384,894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限售股份原锁定期安排

  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2013年5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若深圳易软技术2015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的日期晚于易网系统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届满之日,则易网系统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的限售股份在深圳易软技术2015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前不得转让。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已履行完毕。

  2、部分限售股份追加承诺情况

  2016年7月,公司收到易网系统和张浩、屠海威、毛真福、简浩、蓝红雨、费世强、范圣夫、成宏等8名自然人出具的承诺函,出于对公司企业价值的认同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易网系统和张浩、屠海威、毛真福、简浩、蓝红雨、费世强、范圣夫、成宏等8名自然人自愿将其所持有的上述新海宜股份中的60%自2016年5月29日限售期满后继续锁定三年,至2019年5月29日为止解除限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注:2017年5月,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7,334,8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关于本次追加承诺的其他内容,详见2016年7月16日公司发布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094号公告。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

  (二)交易对方关于深圳易软技术业绩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业绩承诺相关情况

  易网系统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及其他交易对方保证深圳易软技术对应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191.22万元、5,851.19万元、7,758.44万元。若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数,易网系统及其他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即上市公司应在其年度报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回购并注销股份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若当年的累计应补偿股份数额大于易网系统及其他交易对方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不足部分由易网系统及其他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额外补偿。

  2、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深圳易软技术对应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362.50万元、5,867.48万元、8,827.04万元。交易对方三年均完成了关于深圳易软技术的业绩承诺。

  公司已于201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减值测试审核报告》(会专字[2016]0552号)。2015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易软技术100%的股权评估值为779,390,000.00元,相应的深圳易软技术26.3669%股权评估值为205,500,981.91元,对比本次交易的价格150,126,115.00元,没有发生减值。

  (三)其他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9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7,384,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21%。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3、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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