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20-05-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8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形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9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0-040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号)。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0-04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通惠国际传媒广场2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2日

  至2020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人:马长兴 刘畅

  (五)联系电话:010-87521982 传真:010-87521976

  (六)电子邮箱:zhengquanbu@yinlimedia.com

  (七)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通惠国际传媒广场2号楼5层 邮编100020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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