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1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茂集团”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吸收合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拟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的股东海南凯益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博永伦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向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国华人寿(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相关各方充分协商并审慎研究论证。根据本公司定期发布的重组进展公告,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本公司拟对标的资产加期审计至2019年12月31日,重组的评估基准日变更为2019年12月31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历时较长,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外部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交易对方对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公司估值等核心条款提出了新的意见,交易对方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与本公司就此达成一致。经审慎讨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为切实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吸收合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肖云华先生、易廷浩先生和刘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肖云华先生、易廷浩先生和刘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肖云华先生、易廷浩先生和刘斌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文霞女士、陈大力先生和龙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周文霞女士、陈大力先生和龙飞先生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刘万富先生、毕建林先生、徐翔先生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近日收到肖云华先生、易廷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肖云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易廷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肖云华先生、易廷浩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文霞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大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周文霞女士和陈大力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刘万富先生、毕建林先生、徐翔先生就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周文霞女士和陈大力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决定召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上述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附件一:

  周文霞女士简历

  周文霞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北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国华保合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周文霞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陈大力先生简历

  陈大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中天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坤茂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平华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大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龙飞先生简历

  龙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5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于2005年4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龙飞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2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吴时炎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吸收合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拟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的股东海南凯益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博永伦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向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国华人寿(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相关各方充分协商并审慎研究论证。根据本公司定期发布的重组进展公告,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本公司拟对标的资产加期审计至2019年12月31日,重组的评估基准日变更为2019年12月31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历时较长,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外部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交易对方对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公司估值等核心条款提出了新的意见,交易对方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与本公司就此达成一致。经审慎讨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3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吸收合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茂集团”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吸收合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以及支付现金的形式吸收合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天茂集团拟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的除天茂集团外其他全部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以及支付现金的形式吸收合并国华人寿并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茂集团,证券代码:000627)自2019年08月13日开市起停牌。2019年08月20日,本公司披露了《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停牌进展公告》(2019-055号)。

  2019年8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9年08月27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08月27日开市起复牌。2019年9月26日、2019年10月26日、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19日、2020年3月21日、2020年4月25日本公司分别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2019-077、2019-082、2019-096、2020-003、2020-006、2020-008、2020-021)。

  二、本公司筹划及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开展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本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本公司与交易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多次沟通、磋商与论证。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后,本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30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近进展情况予以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相关各方充分协商并审慎研究论证。根据本公司定期发布的重组进展公告,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本公司拟对标的资产加期审计至2019年12月31日,重组的评估基准日变更为2019年12月31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历时较长,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外部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交易对方对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公司估值等核心条款提出了新的意见,交易对方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与本公司就此达成一致。经审慎讨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吸收合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公司与国华人寿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第13.2条规定,《吸收合并协议》尚未生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对上市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本公司在充分考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相关的公司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4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6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肖云华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易廷浩先生和董事刘斌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

  因工作变动,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肖云华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决策与咨询委员会委员和总经理职务,截止公告日肖云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工作变动,董事兼财务总监易廷浩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财务总监职务,截止公告日易廷浩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工作变动,董事刘斌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截止公告日刘斌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肖云华先生、易廷浩先生和刘斌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本次董事人员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董事会结构,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等产生较大影响。

  肖云华先生、易廷浩先生和刘斌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以非常敬业的态度履行了相应地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对其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5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0年6月12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0年6月12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

  上述所有提案审议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议案1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具体投票方法参见本通知附件1。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0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3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448000

  联系电话: 0724-2223218

  联系传真: 0724-2217652

  联 系 人: 李梦莲 龙飞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7”,投票简称为“天茂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议案编码如下表: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2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A/B 股

  受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2)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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