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杭州兴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塘置业”)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18亿元的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兴塘置业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82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2020-052号公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一05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公司参股公司杭州兴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塘置业”)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18亿元的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兴塘置业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82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兴塘置业提供担保,合作项目、预计担保额度等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杭州兴塘置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0年3月17日

  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南秀路2699号新塘街道办事处

  4、 法定代表人:贲宇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 与公司关系:兴塘置业系公司参股公司,系萧政储出【2020】3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滨旭府”)的开发主体。公司及杭州旭辉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49%和51%的股权。

  8、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9、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金额:8.82亿元

  3、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 担保期限: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兴塘置业系为项目开发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按持有其49%的股权比例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兴塘置业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兴塘置业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717,9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7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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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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