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建兴路5号,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健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33,754,5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31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3,735,3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30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88,5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9,3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0%。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戴毅律师、邓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与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47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9%;反对283,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61%;反对28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47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9%;反对283,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61%;反对28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7.00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8.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9.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2.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3.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4.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5.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7.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8.0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2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3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2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指派戴毅律师、邓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银宝山新《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本版导读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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