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0-05-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06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05月25日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刘涵冰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职工代表95人,会议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会议选举鲁方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鲁方平先生的任期截止日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截止日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05月27日

  附件: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鲁方平,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鲁方平先生曾担任重庆西南制药车间技术主任、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实验室主任及总监助理,现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生产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鲁方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鲁方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06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05月26日在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的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05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红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选举谭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05月27日

  附件: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谭红,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历。谭红女士曾先后供职于成都升和三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博瑞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长、财务副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谭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谭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07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05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 Inc.(以下简称“美国海思科”)提供不超过8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推动控股公司美国海思科的业务发展,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拟与美国海思科签署借款协议,按照持股比例,与美国海思科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向美国海思科提供不超过8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为零。借款期限自资金实际拨付之日起,不超过一年,美国海思科可在期限内随时偿还。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介绍

  企业名称: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 Inc.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萨塞克斯

  股权架构:

  ■

  注册资本:1万美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研发

  运营情况:美国海思科新成立,目前尚未发生实际业务。

  2、关系说明

  公司通过间接持股80%的控股公司HAISCO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GROUP LIMITED持有美国海思科100%的股权,关联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1、 为推动控股公司美国海思科的业务发展,提供本次财务资助。

  2、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相较于净资产较小,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故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为降低风险,公司将与美国海思科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财务资助情况

  关联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即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郝聪梅女士将通过其个人或控股公司账户向美国海思科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20万美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进行的,有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为控股公司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 Inc.提供不超过8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保证控股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控股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 Inc.提供不超过8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07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5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Silara Medtech Inc.(以下简称“美国赛拉诺”)提供不超过45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推动控股公司美国赛拉诺的业务发展,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与美国赛拉诺签署借款协议,按照持股比例,与美国赛拉诺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向美国赛拉诺提供不超过45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为零。借款期限自资金实际拨付之日起,不超过两年,美国赛拉诺可在期限内随时偿还。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介绍

  企业名称:Silara Medtech Inc.

  注册地址: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股权架构:

  注册资本:0.1美元

  ■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介入式心脏瓣膜研发、生产和销售

  运营情况:美国赛拉诺于2017年1月20日成立,研发介入式心脏瓣膜产品。2019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1.94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90.30万美元,所有者权益为-38.36万美元,营业收入为1.84万美元,净利润为-882.28万美元。

  2、关系说明

  公司通过直接持股67.65%的控股公司成都赛拉诺持有美国赛拉诺的股权。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1、 为推动控股公司美国赛拉诺的业务发展,提供本次财务资助。

  2、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故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为降低风险,公司与美国赛拉诺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财务资助情况

  关联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即王俊民先生和范秀莲女士将通过其控股或参股公司账户向美国赛拉诺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216万美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进行的,有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为控股公司Silara Medtech Inc.提供不超过450

  万美元的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保证控股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控股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公司Silara Medtech Inc.提供财务资助,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06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5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05月22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选举王俊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选举非独立董事王俊民、范秀莲、郑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王俊民为主任委员。

  (2)选举独立董事乐军、YAN JONATHAN JUN、非独立董事范秀莲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乐军为主任委员。

  (3)选举独立董事YAN JONATHAN JUN、乐军、非独立董事王俊民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YAN JONATHAN JUN为主任委员。

  (4)选举独立董事TENG BING SHENG、YAN JONATHAN JUN、非独立董事王俊民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TENG BING SHENG为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聘任范秀莲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聘任郑伟先生、王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聘任王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王萌先生已于2014年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17号

  电话:0893-7834865 、028-67250551

  传真:028-67250553

  邮箱:wangm@haisco.com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聘任段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中群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17号

  电话:0893-7834865 、028-67250551

  传真:028-67250553

  邮箱: gy@haisco.com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 Inc.提供不超过8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Silara Medtech Inc.提供不超过

  45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如下调整:

  ■

  根据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2020年05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5月27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二: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简历

  附件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王俊民,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硕士学历。王俊民先生曾担任华西医科大学制药厂销售经理,2007年至2019年3月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同时兼任了西藏信天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王俊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7.21%的股份,其参与的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易泓1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0.51%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关联关系为:与控股股东范秀莲女士、郑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董事申红女士系王俊民先生妻姐。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俊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范秀莲,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硕士学历。范秀莲女士曾担任华西医科大学制药厂片区经理、辽宁东方红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博瑞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阳欣博瑞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2019年3月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范秀莲女士同时兼任了西藏智汇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范秀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20.81%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王俊民先生、郑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范秀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郑伟,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学历。郑伟先生曾担任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07 年起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9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郑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萌,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本科学历。王萌先生曾担任阿斯利康(中国)销售代表、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销售代表,2011年2月加入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王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047%的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段鹏,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段鹏先生曾先后供职于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主管、财务部长、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段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051%的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段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简历

  王中群,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本科学历。王中群先生曾先后供职于华联会计师事务所、金达塑胶五金(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安娜家居、浙江政府项目审计、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专员、审计总监、审计组长、审计监察中心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公司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

  截至目前,王中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019%的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中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郭艳,女,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工学院,本科学历。郭艳女士曾担任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招标经理,四川远大蜀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办公室主任。2007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上市办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郭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019%的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版导读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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