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发出表决票6张,收回表决票6张。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决定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及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9号)

  本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成功后,视市场利率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择机发行。具体方案和授权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发行主体: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3、发行时间: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可选择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滚动发行;

  4、发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单期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270天;

  5、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参考发行时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价估值确定;

  6、发行对象:面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

  9、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宜

  根据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决定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及发行(以下称“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及公司需要决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确定担保相关事项、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上市等手续;

  2、决定委任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和协议;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及投资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等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发行情况公告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该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四、其他说明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256号天合大厦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相关披露请查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号)。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如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30-13:30,下午15:00-18:30。

  3、登记地点

  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256号天合大厦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到场。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系人: 叶虹

  联系电话:0991-6686791

  传 真:0991-6686782

  电子邮箱:tsgfyehong@126.com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256号天合大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对应栏中填写“同意”、“反对”、“弃权”。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7

  2、投票简称:天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版导读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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