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0-029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20-05-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755,861,482股)剔除公司回购账户上的股份以及日发集团2019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后740,381,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控股股东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补偿股份480,610股,于2020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的办理。公司总股本由755,861,482股变为755,380,872股。

  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1月21日披露《回购股份报告书》。截止2019年11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届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4,999,563股。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的分配,公司利润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告中按公司最新总股本重新计算现金分红的总额。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总股本755,380,872股剔除公司回购账户上的股份后740,381,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和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9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元)=(以公司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分配比例,即(755,380,872-14,999,563)÷10×0.45=33,317,158.91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410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公司总股本,即0.044106元/股=33,317,158.91元/755,380,872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4106元/股。

  四、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4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张杰、陈甜甜

  咨询电话:0575-86337958

  传真电话:0575-8633788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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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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