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0-05-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2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55,001,600.00 元,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其实施距离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2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42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永高转债,债券代码:128099)的转股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永高转债”的转股价格为6.30元/股,调整后“永高转债”的转股价格为6.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刊载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

  咨询联系人:陈志国、任燕清

  咨询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电话:0576-84277383-1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永高转债”转股价格为:6.30元/股

  调整后“永高转债”转股价格为:6.1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0年6月4日

  目前“永高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高股份”)于2020年4月10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永高转债,债券代码:128099),根据《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永高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公告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永高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23,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调整“永高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6.30-0.138=6.16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因此,“永高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1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0年6月4日起生效。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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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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