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0-04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0-07-0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8,997,912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11日《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号),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6,858,316股新股(未除权前)。2017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187,708,351股的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及2017年7月1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等相关公告。

  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18,997,912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因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7月13日上市流通)。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168,710,439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月内不得转让,已于2018年7月11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本次解禁的部分限售股18,997,912股,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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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A股187,708,35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上述股份于2017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06,285,261股增加至1,493,993,612股。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计9,482,54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63%,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公司股本总数由1,493,993,612股减少至1,484,511,066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计51,780,52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3.49%,公司将于2018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公司股本总数由1,484,511,066股减少至1,432,730,543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日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及《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计40,785,33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2.85%。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及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1,432,730,543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40,785,336股。

  三、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所认购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36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没有违背承诺的事项发生。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和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中信建投证券对嘉化能源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7月13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8,997,91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3%;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8,997,912股。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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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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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四日

本版导读

20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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