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0-07-30 来源: 作者:

  (上接A13版)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至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10.91元/股(不含210.91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210.91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29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210.91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290万股,且申购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14:54:46.431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以上过程共剔除538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207,6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2,073,760万股的10.01%。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09家,配售对象为4,679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1,866,12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958.96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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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9.71元/股。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全部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A股上市时市值约为518.93亿元。截至2020年6月7日,公司产品管线包括针对预防埃博拉病毒病、脑膜炎、百白破、肺炎、结核病、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带状疱疹等13个适应症的16种创新疫苗产品。其中,Ad5-EBOV疫苗在2017年10月取得新药证书,MCV4、MCV2已提交NDA并取得受理,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已完成临床II期试验,婴幼儿用DTcp、DTcP加强疫苗、PCV13i正在进行临床I期试验,结核病加强疫苗正在进行临床Ib试验,PBPV正在进行临床Ia期试验,青少年及成人用Tdcp处于临床批件申请阶段,DTcP-Hib联合疫苗、CSB012-腺病毒、CSB015-脑膜炎、CSB016-带状疱疹、CSB017-脊髓灰质炎、CSB013-寨卡病毒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发行后总市值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和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209.71元/股,符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23家投资者管理的105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209.71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7,90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于发行价”部分。

  据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289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4,574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828,22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939.48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截至2020年7月28日(T-3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值/研发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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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0年7月28日;

  注2:康希诺市值为发行市值,为发行价格×发行后总股本。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480.00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2%,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4,744.9899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98.4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8.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77,079股,占发行总数量的3.13%,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206,921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为19,459,921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1.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63,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8.9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4,022,921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9.71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00,000.00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20,08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134.29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97,946.51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20年7月3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0年7月3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未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0年8月3日(T+1日)在《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战略配售部分,中证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丰众18号资管计划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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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20年7月31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业务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2)中金公司丰众18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0年7月30日(T-1日)公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之专项核查报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之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获配结果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9.71元/股,本次发行股数2,480.00万股,发行总规模520,080.80万元。

  根据《业务指引》规定,本次发行规模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发行数量的2.00%,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证投资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为49.60万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的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8月6日(T+4日)之前,依据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缴款原路径退回。

  丰众18号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人民币5,924万元,本次获配股数281,079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的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8月6日(T+4日)之前,依据丰众18号资管计划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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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战略配售回拨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98.4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8.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77,079股,占发行总数量的3.13%,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206,921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四)限售期安排

  中证投资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丰众18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4,574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1,828,22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09.71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2、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3、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0年8月4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4、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获得初步配售后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行为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把违规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三)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0年8月4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名称、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四)认购资金的缴付

  2020年8月4日(T+2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0年8月4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1、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2、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88185,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88185”,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登陆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3、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规,将于2020年8月6日(T+4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规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2020年8月4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配售对象,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下取整确定新股认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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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下取整计算的新股认购数量少于获配数量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4、若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其应缴款总金额的,2020年8月6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向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5、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网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网下投资者2020年8月4日(T+2日)缴款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对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确定原则如下:

  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次摇号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并于2020年8月5日(T+3日)进行摇号抽签。

  3、摇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开展其他业务。

  4、将于2020年8月6日(T+4日)公告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五、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T日)9:30-11:30、13:00-

  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9.71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康希申购”;申购代码为“787185”。

  (四)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2020年7月3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7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6.30万股。联席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0年7月31日(T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将456.30万股“康希诺”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网上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以参与网上申购。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最高不得超过4,500股。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209.71元/股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5、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6、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转A16版)

本版导读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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