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盐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调取证据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2020-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0-037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盐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调取证据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盐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调取证据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上述通知书所涉及的货物为燃料油22,709吨,该批货物库存证明单及货权转移三方协议加盖了公司印章。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该批货物,因此未来如果查明公司对此负有责任,则可能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风险。

  截止目前,上述通知书所涉及案件处于公安机关受理、调查阶段,尚未有明确结论,公司暂无法评估上述风险可能会对公司年度经营利润带来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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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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