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9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831,112,000股(含本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10%(如无其他认购对象,则认购比例不低于核准数量的10%)。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中国节能本次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2%,将触发要约收购,中国节能承诺将新认购的股份限售期调整为36个月。由于目前尚不确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数量及中国节能的认购数量,本次认购完成后,中国节能可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
关联董事王利娟、胡正鸣、刘建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0-057)。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9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本次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831,112,000股(含本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10%(如无其他认购对象,则认购比例不低于核准数量的10%)。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中国节能本次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2%,将触发要约收购,中国节能承诺将新认购的股份限售期调整为36个月。由于目前尚不确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数量及中国节能的认购数量,本次认购完成后,中国节能可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2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4日
至2020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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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7月30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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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11:30,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1层1115房间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或用信函(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1层1115房间)
联系方式:010-83052221
传 真:010-83052204
邮 编:100082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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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