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2020-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0-032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 新项目名称: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或“产业园”)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32,096.33万元(其中含孳息1,096.33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产业园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60个月,预计2028年达产。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1号),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88万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75,315,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7,502,743.4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812,856.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10049号《验资报告》。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三个项目:

  ■

  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原“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合计32,096.33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35.83%。变更后用于“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暂定名称,最终以当地机关核准为准)项目建设,新项目总投资为11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2,096.33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020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注:自本次变更通过董事会审议至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期间,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投资收益亦投入该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北京天仁道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仁道和”),项目拟生产的产品类型为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用粉末冶金闸片。该项目于2019年3月11日取得北京市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京房经信委备[2019]011号《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拟在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1号院建设,项目建设拟投资总额为31,000万元,建设期2年,投产期2年,于第5年达到设计规模。

  根据公司既定战略,公司原计划由天仁道和建设非募投项目“高速列车基础制动材料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和募投项目“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与在建项目“高速列车基础制动材料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在工艺及工艺装备上有相通性,大部分工艺装备预计将从相同供应商处采购,因此需要前述项目联调联试后,方可实施本项目工艺装备的参数确认和采购;国外进口定制设备后续又叠加疫情爆发的原因,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原募投项目“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尚未开始投资建设,未投入募集资金,亦未形成相关资产。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投放量低于预期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截至2019年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进行了3次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车组新造车招标,共计招标1431辆车。2020年至今,国铁集团未公布该车型的招标计划,该车型的新车投放量远低于此前约20%年增长率的预期。

  2、原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存在被替代的可能性

  2020年4月10日,国铁集团2020年经营开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节支降耗”,会议召开后,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国铁集团各个部门进行了更为精细化的管理,多项措施并举,挖掘降耗潜力,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夯实增收细节、节能降耗成果。在“节支降耗”背景下,国铁集团及主机厂内部已开展关于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车组车型制动闸片由粉末冶金产品替换为成本更低的合成产品的可行性论证,以及该车型制动闸片替换后相关产品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天宜上佳正在配合主机厂进行相关替代产品的试验工作,尽管尚未得到最终确认结果,但对于天宜上佳而言,基于此次市场上释放出来的信号,以及目前已配合主机厂进行的工作,已经可以确定原募投项目实施的条件已经在发生变化,公司不得不重新审视原募投项目快速实施的必要性。

  3、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压力,将资金用到最需要的领域,保障产业布局的实施进度

  原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对当时铁路技术装备即将快速升级、铁路产品供给质量急需提高等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认为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车型将很快成为我国下一代普速客车的主力产品的形势下做出的决定,旨在发挥公司已有的技术与产品优势迅速占有粉末冶金制动闸片在200公里以下动车运用的市场。但就目前形势看,普速客车的替代升级速度明显放缓,未来普速客车适用的闸片类型存在不确定性,原募投项目实施的条件发生改变,需要公司视行业情况决定未来何时重启该项目。在此情况下,公司应放缓步伐,实时跟踪行业动态,适时做出调整,在公司已投入研发的摩擦副、制动盘及碳纤维轻量化材料方面加快公司产业布局,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压力,将资金用到最需要的领域,保障产业布局的实施进度。

  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及产业布局投入的审慎考虑,公司对原有募投项目“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做出变更。上述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产业布局的实施进度,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新项目为“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项目规划建设用地532.09亩,(最终面积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包含建设年产3万盘铸钢制动盘项目;建设年产2万盘铝陶制动盘及4万个铝陶鼓项目;建设年产200吨碳纤维制品生产线;建设年产22万盘涂覆轻量化制动盘生产线;建设年产2.5万碳陶高性能制动盘及100吨热场项目共计5个项目(以上生产线名称为暂定,以在当地发改委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2020年7月22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产业园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四川省江油市高新区投资建设产业园的议案。2020年7月28日,公司与江油市政府完成投资协议的签署,按照协议约定,签约后30天内公司需要在当地完成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江油)”)的设立,并履行项目用地的“招、拍、挂”程序完成土地的购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进行变更,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532.09亩(最终面积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42,4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

  (1)建筑工程:

  项目总建筑面积242,496平方米,拟建设5个项目相配套的生产加工车间、成品库房、辅房以及实验检测中心等办公厂房共计226,080平方米,两栋职工食堂5,184平方米,一栋职工宿舍6,912平方米以及开闭所、变电站以及水泵房等相配套厂房4,320平方米。

  (2)设备工程

  项目购置设备配置铸钢制动盘、涂覆轻量化制动盘、碳纤维制品、碳陶高性能制动盘、铝陶制动盘及铝陶鼓5个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共计542台套设备。

  (3)其他公用辅助工程

  项目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动力、供暖、通风与空气调、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合计99,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000万元。

  (注:以上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的建筑面积及设备数量为公司估算的结果,最终实施该项目时,具体数字可能存在变化。)

  (二) 建设方式

  新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32,096.33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

  新项目由天宜上佳(江油)实施建设,建设地点为四川省江油市高新区;项目拟分三期,建设周期为60个月,预计于2028年全部达产。

  (三) 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

  ■

  (四)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投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天宜上佳(江油)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公司也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市场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新项目拟研发生产的产品包括轻量化涂敷制动盘、碳陶制动盘、铝陶制动盘、碳纤维制品材料,与国家产业政策深度契合。

  我国新材料产业起步较晚,目前处于培育发展阶段。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滞后,已成为制约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瓶颈。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和结构升级的关键期,加快发展新材料,对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建设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国家高度重视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先后将其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并制定了许多规划和政策大力推动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新材料产业的战略地位持续提升。《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明确了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国家“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也将新材料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应用领域看,新项目产品的应用领域重点针对现代交通运输工具,如高速列车、飞机、汽车、地铁等高速、高能载、苛刻环境制动系统上,这些领域已先后被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

  2、符合现代交通工具技术发展方向

  当前,全球各经济体积极推动节能减排,提升燃料经济性,推动低能耗低排放交通工具的发展。而产品轻量化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轻量化已成为飞机、高铁、汽车(含新能源汽车)等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新项目轻量化制动盘产品在现代交通运输工具如飞机、高速列车、地铁、赛车、汽车、工程机械等高速、高能载、苛刻环境制动系统上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新项目碳纤维制品具有强度高、重量轻、耐腐蚀、热膨胀系数极小的特点,不仅在航天航空、体育休闲等传统应用领域保持稳定增长,在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国防军工、工业机器人等新的应用领域也有广泛应用。公司目前正在与中国中车等客户进行多方交流,积极推进碳纤维复合材料在国内轨道交通车辆轻量化项目。

  3、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为了寻求新的发展,公司积极开展新材料、轻量化制动盘研发。新材料技术开发的轻量化制动盘,可广泛应用于高铁、航空、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工具等领域,公司将现有产品闸片与制动盘摩擦副配套生产,可以进一步提高制动盘与闸片的匹配性;同时形成制动盘与闸片的组合销售体系,有利于形成技术壁垒,从而巩固公司在摩擦制动行业的领军地位,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另外,四川省江油市是我国西部重要的特种钢生产基地和最大的集散基地,也是四川省工业重镇,聚集中国燃气涡轮研究所、四川材料与工艺研究所等国家科研单位,科技研发人员聚集,四川省的产业聚集优势和人才聚集优势可以为轻量化新材料制动盘项目的研发、生产带来支持和机会,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与战略。

  4、公司的技术储备与研发实力为新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合成闸片/闸瓦产品研发和生产,并逐步延伸至新材料轻量化制动盘等制动系统产品的研发。公司开展多个轻量化、新材料制动产品的研发项目,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数据和经验,储备了充足的技术人才,获得了如轻量化制动盘等多个专利,拥有核心技术。公司的技术储备和与研发实力为新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二)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项目实施尚需通过公开“招、拍、挂”竞拍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证、办理土地、立项、环评等手续,同时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2、本次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且大部分项目资金需要公司自筹,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压力,增加财务风险。公司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积极与项目各方联系和协调,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做好内部资金调度,有效降低建设成本,严格控制建设周期,保证项目按时实施和运营。

  3、公司目前的主营产品主要为高铁动车组用粉末冶金闸片及机车、城轨车辆闸片、闸瓦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产品暂不涉及制动盘项目生产及销售,相关项目处于研发阶段,投产后未来产品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4、本产业园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60个月,预计2028年达产,达产后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5、本项目实施期间,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从而带来项目无法如期实施的风险。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待项目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审批等手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0-034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上午10时在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4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相关人员。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浩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此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与会监事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0-033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8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西辛力屯村南铁道北500米)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4日

  至2020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请于2020年8月13日10:0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8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西辛力屯村南铁道北500米)。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西辛力屯村南铁道北500米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94

  联系电话:010-82470817

  传 真:010-82493047

  联 系 人:杨铠璘、马绍辉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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