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7-30 来源: 作者: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进取份额(场内简称“深成指B”,交易代码:150023)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7月28日,申万进取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396元,相对于当日0.2914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5.9%。截止2020年7月29日,申万进取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28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申万进取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申万进取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以及溢价率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申万进取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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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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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申万菱信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0年7月29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1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基金合同生效后,采取封闭期与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该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为止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该日)起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为止。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以此类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 5 个工作日,起止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的 2 个工作日前进行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

  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电子B;交易代码:150232)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7月28日,申万电子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165元,相对于当日0.954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2.08%。截止2020年7月29日,申万电子B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45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申万电子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申万电子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申万电子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申万电子份额(场内简称:申万电子,场内代码:163116)净值和申万电子A份额(场内简称:电子A,场内代码:15023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申万电子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申万电子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申万电子B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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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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