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7月29日15:30召开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16: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8名董事现场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孙玉福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孙耀志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选举孙耀志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选举孙耀忠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选举孙耀志、孙耀忠、孙玉福三人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孙耀志为主任委员;选举孙玉福、李培才、孙耀忠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孙玉福为主任委员;选举李培才、方拥军、梁中华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培才为主任委员;选举方拥军、李培才、孙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方拥军为主任委员。上述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孙耀忠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梁中华、孙定文、冯长虹、唐国忠、焦雷、席国钦、王瑞金、万国敏、谢国楼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孙定文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谢国楼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谢国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谢国楼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77-69662536

  传真:0537-69662536

  电子邮箱:dmb@flacc.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刘志恒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刘志恒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刘志恒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77-69723888

  传真:0377-69722888

  电子邮箱:dmb@flacc.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赵凯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7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孙耀志、孙耀忠、梁中华简历详见2020年7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孙定文、冯长虹、唐国忠、焦雷、席国钦、王瑞金、万国敏、谢国楼、刘志恒、赵凯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附件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孙定文同志,出生于1967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自1989年8月至1999年3月在河南省西峡县审计局工作;自1999年4月至2002年9月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自2002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孙定文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孙定文同志持有公司股份1,912,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定文同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冯长虹同志,出生于1968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技术员、科长;2001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任采购部长等职。自2002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主抓科研技术工作。

  冯长虹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冯长虹同志持有公司股份1,777,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冯长虹同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唐国忠同志,出生于196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1985年4月至1994年9月任河南省西峡县食品罐头厂财务科长;自1994年10月至1996年9月任河南省西峡县红柱石矿副矿长;自1997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河南省西峡县果酒厂副厂长。200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唐国忠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唐国忠同志持有公司股份1,777,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唐国忠同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焦雷同志,出生于197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0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技术科技术员、副科长、车间主任;自2001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长春办事处主任、东北区销售经理。自200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焦雷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焦雷同志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焦雷同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席国钦同志,出生于1971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1年进入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工人、班长、销售员、生产调度员;2003年任总装车间副主任,其中2003年一2004年全脱产到长春汽车高等专科学校学习;2004年6月,任总装车间主任;2007年10月,任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1年2月任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席国钦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席国钦同志持有公司股份299,2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席国钦同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瑞金同志,出生于1968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1988年9月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统计员、采购员、技术科科长;自2001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质检科科长、车间主任、质控部部长。自2004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瑞金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王瑞金同志持有公司股份1,822,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瑞金同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国敏同志,出生于1964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自1982年12月至1984年7月在河南省西峡县教育局印刷厂工作;1984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质检科副科长、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质控部部长;2001年1月至2004年10月任采购部部长;2004年11月至2011年7月任质控部部长、精益生产办主任。2005年9月至2011年5月兼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飞龙铸造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9月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不再担任副总经理,仍为铸造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万国敏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万国敏同志持有公司股份36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万国敏同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国楼同志,出生于1977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12月进入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1月进公司财务部工作,后历任财务科副科长、财务部副部长。2007年12月兼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3月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4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谢国楼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谢国楼同志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谢国楼同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志恒同志,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8年8月进入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办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子公司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6年9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志恒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刘志恒同志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志恒同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凯同志,男,出生于1985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2008年10月至2012年8月在公司财务部工作,2012年8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赵凯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赵凯同志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凯同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下午5: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摆向荣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3名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选举摆向荣同志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和换届事项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四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李永泉同志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李永泉同志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9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永泉同志简历

  李永泉同志,男,出生于1982年4月12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6月进入飞龙股份公司工作,2011年4月至今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法律事务部部长。

  李永泉同志持有公司股份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永泉同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0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耀志。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566.210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682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566.200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68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0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9.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董事孙耀志、孙耀忠、孙锋、李明黎、张明华、梁中华、李培才,监事摆向荣、李永泉,董事会秘书谢国楼,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魏安力、张复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已向董事会请假。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黄辉律师、杨子彬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孙耀志、孙耀忠、孙锋、李明黎、张明华、梁中华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孙玉福、方拥军、李培才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选举孙耀志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566.2006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501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08%。

  (2)选举孙耀忠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566.2007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502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97%。

  (3)选举孙锋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566.2008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503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85%。

  (4)选举李明黎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566.2009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504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74%。

  (5)选举张明华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566.201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505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63%。

  (6)选举梁中华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566.2011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6%。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2506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52%。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孙玉福、方拥军、李培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孙耀志、孙耀忠、孙锋、李明黎、张明华、梁中华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选举孙玉福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566.2006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501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08%。

  (2)选举方拥军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566.2007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502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97%。

  (3)选举李培才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566.2008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503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85%。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摆向荣、王宇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永泉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拟新聘任的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选举摆向荣同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2566.2006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

  (2)选举王宇同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2566.2007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黄辉律师、杨子彬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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