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大违法成本给市场以希望

2020-08-06 来源: 作者:木木

  木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0年7月31日起施行,于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而言,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制度安排,将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产生积极作用。随着其他相关部门配套措施的陆续推出,制约中国资本市场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的一块短板,有望得到根本性补强。

  《规定》发布后,舆论反应极为积极,一致认为“中国版”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正式落地了。这种认知,既是对《规定》客观功能的形象描述,也未尝不是某种情绪的抒发,毕竟,一个万众翘首期盼的好制度的推出,从来都会引发参与者、围观者强烈的感情共振。有人甚至因此断言,造假者、有心造假者,将为此“今夜无眠”!这应该算是一种美好畅想,要使畅想成真,方方面面还需要倍加努力。

  从政策制订初衷以及实践中的预期效果看,《规定》着力要解决的,显然是投资者维权动力不强和对违法违规者惩罚力度不足、缺乏震慑力的问题,这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规定》希望达到的目的,本质上还是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发挥震慑作用,进而从根子上净化市场环境。要达到这个目的,使市场形成一个“伸手必被捉”、伸手必遭重罚的预期,不断推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固然极为重要,更重要的是,在现实市场中,这些法律法规能否不打折扣地发挥预设的作用,为投资者提供彻底且有效率的保护。就此而言,市场迫切需要一个鲜活的案例,以兑现方方面面的相关预期。好在市场中这样的案例似乎并不十分缺乏,就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哪个作奸犯科者将成为“祭旗”的对象。

  当然,一个或几个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者被“杀鸡儆猴”式地处罚,对市场正确预期的形成,作用不大,投资者难免还会提心吊胆,一有风吹草动,就爆发“炸窝”式的反应,进而对市场造成消极影响,而违法者和惦记违法的人,也难免还是总把心思用在找漏洞、寻机会、钻空子上,总有人惦记着蝇营狗苟,市场底质上的健康就无法得到根本保证。

  一个市场有没有希望,就根本而言,在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否被时刻关注,能否时刻得到周全、高效率的保护;而对投资者的保护,最根本的体现,就在于违法者总能被及时发现并得到匹配的惩罚。这个认知一旦被确定下来,市场的正确预期才能形成,其发展趋向可预期,才能让参与者放心,更多的资源才能放心汇聚于此,助力市场功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

  因此,《规定》的实施,只是市场整体制度框架中一个防范节点的完善,针对实践中的新老问题,这个节点还需要不断补强,其他支持性节点的建设也需要持续推进。

  比如,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能否被及时发现,就需要进一步的制度安排和实践检验。首先需要持续保持足够且主动的防范意识,这样才有可能主动想办法,调动多种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技术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这才是形成震慑力的根源。其次,在制度上恐怕还要有所突破,比如对违法违规行为内部举报者的奖励措施,可以充分借鉴境外市场的成熟经验,从既往实践看,“深喉”行为,对违法违规者具有足够大的震慑力。

  回首中国资本市场三十年的发展之路,制度的持续完善且完善力度不断加大,对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市场能够持续给投资者以希望的关键点。随着投资者保护措施的日益到位,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大,违法违规成本有望成为某些“聪明人”不可承受之重。这样的“聪明人”如果动辄得咎,无论是潜踪匿迹,还是洗心革面,市场就真的有希望。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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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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