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2020-049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0-08-1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有归先生(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824,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4%)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2019年12月19日,江有归先生所持31,475,712股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8号)。

  2020年7月17日,江有归先生于2019年12月19日被冻结31,475,712股股份中的15,737,856股已解除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9号)。

  二、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具体情况

  2020年8月7日,江有归先生于2019年12月19日被冻结的剩余股份15,737,856股已全部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8月10日,江有归先生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江有归先生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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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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