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8-1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16:0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8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郝吉明先生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阮静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0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3日)。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阮加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0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3日)。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阮静波、阮加春、徐万福、茹恒、赵国生、阮光栋、郝吉明,召集人为阮静波;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益民、赵万一、阮静波,召集人为张益民;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郝吉明、张益民、阮静波,召集人为郝吉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赵万一、郝吉明、阮静波,召集人为赵万一。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0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3日)。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徐万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0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3日)。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波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0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3日)。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成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0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3日)。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茹恒先生、赵国生先生、阮光栋先生、刘波平先生、徐军先生、景浙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0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3日)。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燕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0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3日)。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宜家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0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3日)。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简历

  阮静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闰土生态园区副主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浙江染化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闰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81,331,054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董事茹恒先生的配偶,董事阮加春先生的侄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阮静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阮加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上海交大MBA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上虞县染化助剂厂销售员、绍兴市染化助剂厂营销科科长、绍兴市染化助剂厂经营副厂长、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副总、总经理、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8,957,763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董事阮静波女士的叔叔,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阮加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万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上海交大MBA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迪邦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绍兴市上虞华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市上虞区勤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742,412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万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波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审计部副部长、证券投资部副部长、证券投资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董事。刘波平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波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成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上海交大MBA结业,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浙江绍兴茶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浙纸集团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董事、副董事长、浙江长城包装公司总经理、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绍兴市上虞区闰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绍兴上虞联谊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周成余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18,952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成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茹恒,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绍兴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浙江闰昌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上虞闰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茹恒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董事阮静波女士的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茹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国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9月出生,1992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化学系,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绍兴市高级专家,绍兴市硕博士储备人才库人才,绍兴市行业领军人才,绍兴市拔尖人才,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曾就职于绍兴市染化助剂厂、绍兴市越州化学品厂,1997年10月进入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曾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65,501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国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阮光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浙江染料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绍兴市危化品安全协会副理事长、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副理事长、绍兴市上虞区篮球协会副主席。曾任本公司外贸事业部经理、生产计划部部长、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董事、副总经理,浙江闰土染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约克夏(中国)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约克夏(浙江)染化有限公司总经理、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约克夏亚洲太平洋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国际贸易中心主任、闰土生态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闰土股份约克夏党支部书记、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约克夏(浙江)染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约克夏亚洲太平洋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浙江闰土染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闰土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染化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阮光栋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阮光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局、绍兴市公安局滨海分局、绍兴市公安局,2016年6月进入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约克夏染料(中山)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军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景浙湖,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上虞珊瑚化工厂销售科科长、浙江珊瑚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厂长、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约克夏(浙江)染化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景浙湖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68,1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景浙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燕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于2011年5月进入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燕杰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燕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宜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曾任国营江西弋阳旭光彩印包装厂技术科长、财务科长,江西弋阳旭光企业集团办公室主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本部业务部财务经理、集团审计专员,现代联合控股集团财务经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审计考核部部长。罗宜家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37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罗宜家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17:0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8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张志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志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2020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3日)。

  该决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张志峰先生简历

  张志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部部长、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闰土染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闰土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张志峰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75,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志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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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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