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15 来源: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257,515.68元,同比增长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07,430.26元,同比下降22.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395,816.03元,同比下降35.53%。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以“担当”为总体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危机并存、不进则退、勇于担当、行胜于言”的十六字方针,立足公司自身优势,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紧盯宏观经济发展态势,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战略布局。

  (一)项目推进,建设成果有亮点

  高效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面对疫情,质量进度不打折,危中有机,充分抓住市场采购周期,有效降低建设成本,提升项目综合竞争力,截止2020年6月底,28台化成设备已达产。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提纯浓缩、中水回用等技改项目实现了源头减量减排,提升了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创新赋能,产品水平有突破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持续的研发创新和技术进步是企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新基建给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针对5G通讯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高功率电源以及汽车电子等高端电容器领域的需求,加大加快产品研发,持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

  (三)人才培养,组织活力有提升

  星火计划2.0全面启动,内训团队持续扩大,认证课程质量提升;职级序列完善升级,为一线人员提供了看得见的发展平台;组织结构持续优化,人才梯队加速培养,人均效率再上台阶。

  (四)全员战疫,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新冠疫情发生之后,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防疫工作组,主动与各级党委政府保持密切沟通,凝心聚力、众志成城,严格执行各级防疫指挥部对疫情防控的管理要求,积极采购和配发必要的防疫物资,优化对外交流方式,强化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消毒要求,确保了公司员工无一受到影响。

  (五)需求波动,市场竞争影响单价

  受全球新冠疫情及持续的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下游电子消费产品整体需求出现波动,行业竞争加剧。随着募投项目的稳步推进和有序达产,公司采取了积极的态度维护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巩固优势产品的销售规模,积极拓展新兴市场,销售单价有所下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经批准,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2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8元,共计募集资金529,36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918,14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3,441,86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921,860.00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9,5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55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8,199,113.48元,2020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913,416.08元,2020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9,175.87元;2020上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30,000,000.00元,已到期赎回195,000,000.00元,未到期170,000,000.00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1,868,124.1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6,112,529.56元(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为3,919,921.11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327,391.5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6,651.3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于2019年8月27日出具的《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693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说明

  2019年9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建设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并将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6,000.00万元用于“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建设,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常州天目湖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部以现场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银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1)。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5日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15 公司简称:海星股份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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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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