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8-1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0-057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董飞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履职,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胡昌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监事。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案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刊登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0-058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元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胡昌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董飞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履职,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胡昌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0-05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董飞先生的辞任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董飞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补选监事,董飞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后生效。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前,董飞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责任。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胡昌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胡昌红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胡昌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董飞先生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经营决策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5日

  附: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昌红,女,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安徽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7年7月至2019年5月先后担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副经理,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兼行政负责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至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2020-060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日

  至2020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联系人:刘洋、付林

  联系电话:0551-63542170

  传真:0551-63542170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本版导读

202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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