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7 证券简称:渤海轮渡 公告编号:2020-047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渤海湾海上高速绿色快递大通道
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0-08-1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轮渡”或“公司”)与8家国内知名公司基于良好信任和长远发展的共识,围绕共建渤海湾海上高速绿色快递大通道,打造渤海湾地区特色高效的专业化海陆多式联运产业,从消费者需求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强强联合、共同携手,在物流运输、货物安检、运单跟踪领域,实现平台对接、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技术,为跨境电商客户提供仓储管理、专线速递等综合物流服务,联手打造渤海湾海上高速绿色快递大通道合作项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合作伙伴关系,经友好协商于2020年8月16日签署了《合作协议》。

  本次签署合作协议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10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经营范围:邮政基础业务、邮政增值业务、邮政储蓄业务、邮政附属业务、以及与邮政业务相关的邮购广告及信息服务、代收费用、咨询、培训以及图书和音像制品的租赁和零售;定型包装食品、化妆品、日用百货零售;化肥连锁销售;日用品连锁销售;普通货运;票务代理;电影票务代理;文艺演出票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体活动组织策划;体育专业组织活动(指策划、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化、群体性体育活动的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农用薄膜、饲料及添加剂、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药(不含化学危险品)、农用机(器)具、农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金银饰品、集邮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销售;经营广告业务;香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深圳市丰驰顺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1号、83号、85号软件产业基地1栋B1202

  法定代表人:郭蕾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经济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从事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电子产品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销售;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汽车销售、汽车租赁。(不含限制项目)

  3、公司名称: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志路1685号1幢

  法定代表人:赖梅松

  经营范围:国内快递、国际快递(以上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从事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供应链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维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汽车及配件、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服装鞋帽、办公设备及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百世物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4288号10层1006室

  法定代表人:周韶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快递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公司名称: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内、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道路货物运输;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除危险化学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物流科技、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汽车租赁,广告设计、代理,销售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日用百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名称:山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西外环南首东侧街(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刘毕成

  经营范围:货物运输代理;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搬运装卸、货运信息配载、仓储服务;仓库租赁;货物运输信息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信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名称:上海环东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218号2幢A1-102室

  法定代表人:刘惠环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从事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转口贸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除危险品),装卸,货物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配件、包装材料、木制品及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深圳市深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新社区华南物流4号仓4204

  法定代表人:宋关涛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研发、应用、咨询、信息平台经营管理;经营电子商务;展览展示策划;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物流设施、设备租赁与销售;为园区商务与生活服务中心提供管理经营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仓储管理。

  三、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渤海湾海上高速绿色快递大通道合作协议》

  甲方: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乙方二:深圳市丰驰顺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三: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百世物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乙方五: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乙方六:山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七:上海环东供应链有限公司

  乙方八:深圳市深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一至乙方八统称“乙方”)

  (一)合作目标

  甲、乙双方依托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缔结深度合作关系,建立商业发展新模式,打造渤海湾海上高速绿色快递大通道。

  (二)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同意以市场为主导,遵守商业规则,共享物流资源信息、客户资源信息,进一步提升双方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输成本、聚集协同效应、打造快递海陆联运新模式,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三)双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烟台-大连航线、龙蓬-旅顺航线、威海-大连航线以及未来新开辟航线的船舶运输,保证船舶的安全、适航性,保证按照乙方的预定为乙方预留舱位,并且于乙方车辆到达当天安排发运。

  (2)甲方给予乙方乘船车辆的优惠政策,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公示价格(不含司乘人员客票)。给予司乘人员办理免费升等业务,保证免费升等舱位含独立卫生间。

  (3)保证乙方车辆按计划航班及时乘船(如第一个航班未及时装船,优先安排下一个航班装船)。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乘船,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船票价格为限,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

  (4)甲方对各港口执行情况具有监督、协调责任。

  (5)甲方优先为乙方的车辆提供预留舱位和安检便捷通道等相关操作,方便乙方车辆及时登船。

  (6)乙方车辆在乘甲方船舶过程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车辆及货物损失,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利用集团公司所在地资源优势,为乙方在烟台、大连两地建立分拨中心提供相关协助或共同合作。

  (8)甲方依托股东资源优势,在冷链运输业务和货物承运等方面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合作方。

  (9)甲方的中韩航线可以为乙方的跨境物流业务运输提供价格政策优惠。

  2.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做为协议合作单位,承诺所有过海车辆须全部乘坐甲方船舶,乙方过海车辆不得逃约,如甲方发现且证实乙方有逃约车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车辆必须按照开航时间提前(12个小时烟台方向至大连方向)、(8个小时大连方向至烟台方向)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向甲方预定车位,将车型、车号、拟乘船名、车辆抵港时间等准确报给甲方。对所报车辆在船舶开航前2小时没有抵港,应再次与甲方确认准确抵港时间。否则,甲方将取消预定车位,另行安排计划。

  (3)乙方向甲方提供安全承诺书以及车辆明细,保证乘船车辆车况良好,所载货物安全可靠,不载运“危化品”,货物绑扎牢固,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港口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4)乙方应敦促所属车辆积极配合甲方人员的工作,服从港站和船舶管理。出现工作中需协调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业务人员联系以便及时解决。

  (5)乙方按照甲方财务指定账户打入车辆上船购票预付款,由甲乙双方财务直接窗口对接;甲方根据乙方每日装车数量给予扣款并开出增值税发票;乙方应保证预付款额度充足,如因预付款不足,导致乙方车辆无法取票乘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双方以(15天)为结算周期,甲、乙双方确认装船车辆数量后,最终以乙方每日发邮件确认车辆数量和乙方盖章的取票凭证无误后的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7)乙方为甲方的跨境电商项目产品提供优惠政策和配送货物优先送达等相关服务。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关系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存续三年,合作期满,如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生效五年,若双方对合作不满意,可协议解除合作关系。

  (五)保密条款

  在协议生效前,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所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

  (六)其他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双方建立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依托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共建渤海湾海上高速绿色快递大通道,从而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输成本、聚集协同效应、打造快递海陆联运新模式,实现互利共赢,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五、风险提示

  协议的履行受内外部环境影响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本版导读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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