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8-1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4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8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8月1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1、同意将公司名称由“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MONTNETSRONGXINTECHNOLOGYGROUPCO.,LTD”变更为“MONTNETSCLOUDTECHNOLOGYGROUPCO.,LTD”。待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拟将以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准再行申请相关股票简称变更事宜。

  2、授权公司行政部相关人员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的登记及后续证券简称变更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变更至现办公地址。原注册地址为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108号,变更后注册地址为鞍山市高新区激光产业园通讯工业园3号楼,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2、同意授权公司行政部相关人员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等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MONTNETSRONGXINTECHNOLOGYGROUPCO.,LTD.”修改为“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MONTNETSCLOUDTECHNOLOGYGROUP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108号。

  邮政编码:114044”修改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鞍山市高新区激光产业园通讯工业园3号楼。

  邮政编码:114051”。(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2、(1)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将共计412.269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1月14日完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后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10%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90%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因此本次回购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为1,384,489股,相关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8月23日完成。

  前述手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09,607,919股变为804,100,73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804,100,735股。本次章程的变更已经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共1,165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张剑豪、刘舒、任风江等2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同时,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锁条件未达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原因确认的共计514.954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前述手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04,100,735股变为810,601,18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810,601,186元,同意公司对章程中的股本及注册资本做相应修改。

  3、同意将章程“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高澜股份A股可转债暨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1、同意公司根据高澜股份可转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优先配售比例认购高澜股份可转债,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环境等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本次认购的高澜股份可转债,授权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为优化资产结构,在盘活存量资产的同时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等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持有的高澜股份不超过305.475万股股份,授权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若此期间高澜股份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0年9月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进行审议。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特此公告。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5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高澜股份A股可转债暨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环境等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本次认购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所持有的高澜股份不超过305.475万股股份,授权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若此期间高澜股份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本次处置金融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金融资产处置金额尚不能确定,如最终交易金额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届时将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高澜股份于2016年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代码300499,上市之初公司持有其200万股股份;后于2016年9月实施了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持有高澜股份360万股股份;于2019年6月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持有高澜股份540万股股份。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期间,公司共计处置高澜股份336.35万股;高澜股份于2020年6月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持有高澜股份305.475万股股份。

  公司持有的高澜股份股票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处置金融资产主要为优化资产结构,在盘活存量资产的同时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可能会对公司当期利润带来一定影响,但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具体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无法准确估计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数额,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实际出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认购高澜股份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处置金融资产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的同时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及授权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环境等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本次认购的高澜股份可转债及所持高澜股份金融资产事项,授权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6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0年9月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4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2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3日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0年9月3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在深交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七、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赵迪

  联系电话:0755-86010035

  联系传真:0755-86015772

  电子邮箱:zqb@montnets.com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格式)。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23

  2. 投票简称:梦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如果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会议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事项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本版导读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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